我叫王小明,我觉得几个月不见的山大王穷奇现在一定在暗搓搓的搞着什么阴谋,当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夺走我的儿子女儿。我是不会让他得逞的,既然他不肯露面,我只好自己去找他。
在赢鱼跑来找我摸蛋前,我带着儿子女儿与姨妈巾姑娘先一步离开了家。
老实说我并不知道穷奇的老窝在哪里,而且这座山很大,以我一个人类的腿力,可能几个月都走不完。不过,因为我并不怎么会感觉到累,要逛遍这座山也不是特别困难。
离开家门后,我就展开了我的旅游计划。
来了这里这么久,第一次出远门走访亲友呢,真是想想就有点小兴奋!
我还记得穷奇想吃我儿女的事,我当然不是找上门去给它吃,只是山中岁月太无聊,只有它这么一个调剂品,搞得我放又放不下,又没办法愉快的做朋友。我想过了,反正它就是不放弃吃我的儿子女儿,日防夜防也没办法,我也担心他暗中搞什么诡计,面对面来还好一点。
我愉快的带着儿子女儿走在山中的道路上,路上遇见不少妖魔,它们都不敢对我做什么,只敢对我身上的蛋流口水。这山上几乎没有不认识我的妖魔,当然它们也知道山大王穷奇还没有一次在我这里讨到好,于是也不会对我做什么。
不是我看不起它们的智商,而是这些妖魔等级与智商真的太低,显然穷奇能做山大王,在智商上有着压倒性的优势。我友好的向这些妖魔询问了一下穷奇现在在哪里。它们听到我嘴里发出龙的声音,都很是害怕,一害怕就说不出话。
我身带龙蛋,发出龙的声音,穷奇又打不过我,显然我在山里变得高大上了起来。现在想想,其实我做不做山大王已经不再重要了。
带着满意的笑容,我挥别了那些妖魔,没走多远,我面前连一只蚊子都不再出现。
这让我找妖找得很辛苦。
还好这山上的风景很好,带着闲适的心情四处走走溜达也是不错的。我没有目的地看着风景,想着以后的打算。现在看起来是好的,要是这山中妖魔传出我身怀龙蛋的事引来其他妖魔觊觎就不好了,所以我打算再玩一次,不对,再见一次山大王,就离开这里。
虽然舍不得自己刨的房子,可为了孩子,也只能先这样了。
只期盼它们快快的出了壳,成长,变成非常厉害的大人,来保护脆弱的为娘我。
虽然穷奇不是个好玩意儿,作为一个念旧的人类,我还是要去打击报复它一下偷蛋之恨。
我走了很长时间,我家两个蛋现在已经分外活泼,几天过去,竟然又大了好几圈,我都快抱不动它们了,而我的口袋也容纳不下这两颗。我想了想,还是勉强它们继续呆在黑色的袋子里,跟姨妈巾姑娘作伴。
它们非常不高兴,好象知道在我穿越前这姨妈巾姑娘做的是什么工作,不过,就算不高兴抗拒也没用,目前也只有这个袋子我能随身带着。我还发现一件神奇的事,不管蛋变得多大,把它们塞进袋子里后,袋子还是很空荡,果然,我穿越后的随身物品都变了个样。
我本身肉体变得十分强悍,衣服变成了神话故事里的法衣仙衣,这么多年没破没烂,甚至无法沾上脏污,线头都没拉出来一丝,眼镜也变得非常清晰。现在,我基本全身是宝,但妖魔们却没有这个感觉,一心觊觎着我家宝贝蛋。全身是宝的我,当然不会让他们碰一下蛋壳。
我走了很长时间,本来还以为要展开地毯式搜查,谁知没过几天就给我发现了不对。
越是往山上走,路上的声音就越是少,连风声都是轻轻的,像是怕打扰了什么。我警惕的停了一会儿,才继续走,终于在风中闻到了一丝血腥味。
穷奇受伤了?
我脑中冒出这样一个猜测,接着,我大着胆子上了山,在山顶上以顶天立地之状撑着天空的巨树下,找着了穷奇。
他还是兽体,静静的坐在树下,身上虽然是红色毛发,可在毛发里却渗出了更多深色的腥红液体。他看起来伤得不轻,妖魔的自愈能力很强,普通的小伤对这种等级的妖魔来说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现在看来,他似乎已经没有了自愈的能力,静静的趴在了地上。
见到我来,他立刻变得很精神,朝我看来。
在他看来,我也是一个妖魔,还是一个带着龙蛋,又想吃他又不吃他,还不肯离开这里的奇怪妖魔。
我很清楚他的想法,在我上前时,他挣扎着用四只脚站了起来,一双腥红的眸子盯着我不放,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的第一次见面。那是个美好的夜晚,他也是用这样一双眼睛看着我。
到了这种时候,它也没有多少害怕,一双眸子又凶又狠。
“你来吃我?”他直接开口问。
我找了个离他不远的地方坐下了,静静的用手支着下巴看他:“我不吃会说话的东西,你怎么伤的?”
“混沌……”他微微眯着眼,轻哼出声音。
穷奇还挺老实的,大概他也知道现在没必要说谎话。
“这块地方太小了,本王住得不舒服。”他说着,一边朝我看来:“混沌那家伙住的地方就不错,若是你把手里的蛋给我,我报了仇,会给你好处。”
这时我明白了他说的混沌是谁,同为四大凶兽之一的,混沌。
原来这些日子不见,穷奇是忙着抢地盘去了,它这么想吃我的两个宝贝蛋,也是想抢人家地盘?可这些日子他碰都碰不到我的蛋,只好自己硬来,结果却受了伤回来?
就算伤成这样,也念念不忘报仇,也没忘记我身上的宝贝蛋,该怎么说这只凶兽好呢!
我站起身来,拍了拍并不存在的灰尘,转身欲走。
穷奇立刻在我身后开口:“你决定离开了?”我转过头时,看见他一直在看着我。
“本王要去青丘山找九尾狐,你留下。”
“我为什么要留下。”
“本王不想一走,此山变成别人的。我想得到你的蛋,不会向任何人透露你在这里,你可以放心留下,不会有没有眼色的东西来打扰。再说了,我穷奇威名赫赫,普通妖魔谁敢来犯。”
“那混沌来了呢。”别看我平常脑洞比较大,在重要的时候我还是很清醒的。
穷奇刚去挑衅了人家,还被打得半死跑了回来,有凶兽恶名的妖魔能放过穷奇的地盘?开什么玩笑。
我能在这里呆着,也是因为知道穷奇想得到我身上的蛋所以不会透露出去龙凤蛋在他的山上。而现在他被伤成了这样,显然离开是必须的了。
穷奇也想到了这点,最后一狠心:“你跟本王一起去青丘山!”
我仔细想了想,虽然我是个穿越的,但也是外来户,也许跟着他不错,便高冷的点了点头,而后我说:“把赢鱼叫上。”
穷奇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我又问:“你和九尾狐是朋友?”
这话问得多么的天真。
穷奇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九尾狐的肉能治伤。”他似乎不太理解我怎么这么没有常识。
我顿了顿,用看蛇精病的眼神回看:“你说,你带着重伤的身体去人家狐狸老窝吃狐狸治伤?”
脑子没坑吧……不怕被一大群九尾狐踩成饼?
找个地方藏起来慢慢养伤不好吗?这简直就是作死的节奏!
这个贼船,还是不要上的好。
我脚磨了磨地面,想着怎么半路跑掉。
穷奇却在这时突然变成了人,一手抓住我的肩膀,低着头看向我:“背叛我就吃了你。果然,还是这样方便。”
去,以为这样就能困住我吗?笑话。我挣了挣,没挣脱,我再挣了挣,我接着挣,我死命挣……
我:“……”
穷奇突然笑了:“我对你没有敌意,此时也不想碰你的蛋,你的神器没法用,而且,你力气比我小。”
这个满是恶意的世界……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