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千寻第一次主动打电话找古丝丝,说要请她吃饭,作为救过他的答谢宴。
是个好消息。
古丝丝也就不扭捏,大方应下来,但提了一个要求,必须远离学校五里以上的地方。
不是怕蜚语流言,只是不想被这些扰了这一份清闲心情。
秦千寻笑着说:“没问题。”
古丝丝与秦千寻两个人相互凑合了彼此的时间,发现周三下午共同没课。
那一天,秦千寻因为要忙别的事情,跟古丝丝约定在燕州老区一个地标性建筑物前碰面。
古丝丝一下了出租车,一眼扫过,看见一位碎发少年,穿着深灰色的大衣,修长的腿穿着牛仔裤。
衣服虽然有点旧,但是整洁干净,轮廓很好。
他笔挺地站在路灯下,灰霾的天空也遮盖不住他的温雅。
只是,这温润从什么时候开始,被社会打磨棱角,隐隐含着三分凛冽了?
古丝丝忽然发现,他与自己变了,目光里没有少年少女气息,反而被时光磨砺得……沧桑了不少。
他是属于长大了。
啊,古丝丝恍然,它是她原来的同桌啊。
尽管古丝丝的身上带着系统的任务,活的不轻松,看来他也一样,被生活所迫,一样不容易。
升入重点高中后,学校为了严禁同学恋爱,还有对重点班要求苛刻,高中开始,古丝丝已经开始没有同桌的生活。
大学的自由教室,更不会有固定的同桌。
自从她成为古丝丝以来,她人生中唯一的同桌只有他。
秦千寻立马发现了她,隔着一条街,他们默契地相视一笑,像似即便许久不见,笑一笑这种生疏感觉,便能烟消云散。
古丝丝小跑过去,摆出“不相信”的表情:“你确定这里有好吃的?”
一眼瞧去,看到都是民宅与杂货店,压根没能看到正规点的饭菜馆。
“跟我走就好了。”秦千寻微微一笑,道:“你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也该换换口味。”
从大道转入一条巷子,这一片的房子大多是用青砖瓦房。
尽管破旧,地面倒是打扫得蛮干净的。
很有时光的味道。
秦千寻解释说去到这个地方,属于菜香不怕巷子深,是一家非常有特色的川菜店。
一到周六周日,根本就订不到位子。
老实说,古丝丝吃多了山珍海味,所以对吃的地方,没有报多大期望。
尾随秦千寻带入餐馆,被餐馆的装修风格给弄惊了一番。
无论怎么瞧,都不像是一家商业的餐馆该有的装修风格。
家中电器一应俱全,餐馆有两层,一层餐桌有四桌,上面一层仅有寥寥两桌。
该怎么形容呢?
从寒冷的冬季走入餐馆,就像在外飘荡的人回到家中,准备吃热腾腾的饭菜,有回家的温馨。
老板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子,长着一张和蔼的脸,看到跟在秦千寻后边的她,稍稍愣了一下。
秦千寻笑着为我们介绍,“小胖叔,这是我朋友,叫丝丝。”与小胖叔的互动,应该是熟客。
小胖叔乐呵呵地点头,“哇!我还是头一次见这么漂亮的姑娘,你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