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直都忙于《两个人的心》的出版工作,在这里,可真要感谢蓝雪儿。要不是她,我的两部小说可能就要流产了,再不就是胎死腹中。现在好了,这两部小说均能面世,我真的感到很欣慰。
我走在书店中,看见《一个人的“爱情”》安放在畅销栏上,不禁非常惊讶,我真想不到这种小说还能上畅销栏。我怀着极大的好奇心走过去,拿在手上看,那种感觉就好像这部小说并不是我写的,我只是以一个陌生的读者在读作者的书,心中充满幻想。我把书拿在手里,感受着这本新书飘出的特有芳香,然后掂量了一下,书不太厚,我翻了一下,认真地阅读起来。因为书是我写的,内容基本能记下来,所以我读得比较快。没过一会儿,便把书整本看完。我暗暗地感叹道:蓝姐姐,谢谢你,能将我的小说如此原汁原味地保存下来,对一些地方还作了如此适当的删改。不愧是文学创作当中,最了解我的人。
我把书安放回原处,一个售书员走过来对我说:“这书是刚上市的,一上市就特受欢迎,很多人都买了,你也买一本回去先睹为快吧。”
我笑了笑说:“不用了,我刚才已经看完了。”
那售书员看我的眼神非常奇怪,也没再说什么。我心性随然走出书店门口,心里美滋滋的。虽然没人知道我就是作者,但是在心里感受到:第一次受人关注的喜悦,原来是这种甜甜的感觉。我绕到回家的路上,在这里,我撞见晓玉。她看到我非常惊喜,对我说:“你那书写得可真有趣的,我感觉那个主人公怎么那么像你呢!”
我听后,打趣说道:“那你感觉得我有没有那么变态呀,你还会不会和我做朋友呢!”
晓玉笑着说:“你比他变态多了,但我还是你的好朋友嘛!对了,最近又有什么新作呢,拿来我先睹为快吧。”
我苦笑道:“哪里那么快,再说,有也不给你先看。”
晓玉轻轻拍了我一下,说:“当然啦,那权利是属于小乔,我哪能有那种资格。”说着她便走了,叫我有空去找她玩。
我站在那里,“小乔”这两个字再次在我的脑海里闪过,我的心涌起一阵莫名的失落。炎热的暑夏已悄然而逝,现在已经是初秋,我的小乔究竟在哪里呢!太平洋啊,你为什么要横在我和她的中间,割断我的那最后一串的思念。
我回到家里后,往床上一躺,不想做别的事。这几天让喜悦冲晕我的头脑,脑筋一直处在兴奋的状态之下。现在,我该静下心来好好的想想了,想什么呢,当然是想小乔。
我突然决定要给小乔写一封信,虽然说我并不知道她的地址是什么,也没有想过要把信寄给她。但我想把我的话写在上面,如果幸运的再见到她时,就把它拿给她看,让她知道我在离开她时,在做些什么,想些什么。
想着这样,我便动笔了。
“小乔”,我先写下称呼,后来想到不够亲切,又加上一个“心爱的”在前面。如此一来,才能体现出我对她的思念有多深。我放下笔,把这些日子以来所受过的快乐和忧伤,将它们一一梳理出来,然后写在那一张小小的白纸上。
然而在信中,我一点都没有提到出书的事,我打算亲口告诉她。在后面的署名,我写下“你的小笨蛋”。
我拿着这张写得满满的信纸,脑海里空白一片。看过许久后,忽然把它撕碎,扔进垃圾筒里。我依然呆坐书桌旁,手里转动着笔,心思随着隔壁的音乐的旋律在飘荡。这是一首很感人的网络歌曲,最近挺流行的,名字好像叫《白狐》。歌词里唱着: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歌词里所表现出的那只狐,对对方的背弃,自己却一如既往的忠贞,那样无怨无悔,唱道:我爱你时你正一贫如洗寒窗苦读,离开你时你正金榜题名洞房花烛,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我听着听着,竟然默默含泪。感叹这世界还有如此痴情的女子,难道一只白狐也能比身为万物之灵的人类爱得还深吗?我幻想到那艳而不俗的女子,在那间破败的书院里,陪伴着心爱的郎君,灯前灯后,你亲我爱。然而也许是哪个日子,那书生要上京赶考,甜言蜜言说了一箩筐,结果还是一去不复返,可怜痴情的女孩还在那座破院里苦苦的等待着,希望有一天能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眼前。听到这里,我便再也忍不了了,拧头走进卧室里,把头一埋,用被子盖住,以遮住音乐的环绕。
我看见我站在一艘游轮上,小乔依在我的身旁,挽着我的手。我们正向着无边无际的海蓝天空驶去,抵达到那个浪漫的国度里,我们在这里定下终身,不受外界尘世的打扰。我和小乔牵手踏上这一块从未受过世俗污染的人间净土时,一个高大的老太婆出现我和小乔的面前,把我们吓坏了。她凶神恶煞说:“好大的胆子,你们是不可能的。”然后指着我鼻子骂道:“就凭你也想娶我家小乔,你也不看看你的后面。”我回过头去看,吓得差点魂都没了,一大群的男人凶涌而至,仿佛黑色的潮水,向我们扑过来。我来不及看,拖着小乔就跑。就这样,我们一直跑,一直跑——跑到了什么地方,我们也不知道。只是待我再回过头去看时,我竟拖着的是一个非常丑的肥婆。再看时,小乔已经被一个非常英俊的美国少年挽着手臂在那边的河边散步,我大声地呼喊着她的名字,可是小乔完全听不见。天空中却响起了那老太婆的话——你们是不可能的。我完全疯掉一样地跑,眼泪在飞快的落下来……
可偏偏正在此时,我仿佛在天空深处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叶展,叶展,你醒醒。”一阵阵微弱的叫声从天际外传来,那声音是那样的熟悉,是那样的亲切,是小乔的吗?听来又不像,我迷糊了。
我顿然醒来,差点把坐在我身上不停扇我脸庞的晓玉给推了个四脚朝天。我才发现原来我是在做梦,只见李海站我的床头,晓玉被我刚才一推,滚到床尾去了。
李海见我的窘样,偷偷笑着说:“你是怎么啦,迷迷糊糊在说什么‘我不要,我不要。’的,在做什么梦呢,搞得这么激动人心。”
我挠挠头,感觉脸上有一股灼热感,好像被人打了几十巴掌的,说:“一个奇怪的梦,但不能说,说了你们肯定骂我变态的。”
晓玉此时从床尾爬起来说:“其实你不说我也能猜到一二啦,还不是做梦见小乔的梦,然后小乔被别人抢走了,我说的对不对呀。”
我心一惊,扯着被子寻求保护,说:“臭晓玉,你偷看别人做梦……”我心想到她应该是梦里的老太婆吧。想到这里我忍不住一笑,晓玉听我说,不屑说道:“谁要偷看你的梦了,再说了,我用得着去偷吗?就你那点心思还想瞒过我晓玉。”
我紧闭着嘴,不说话。许久才问道:“对了,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呢!还有,你们是怎么进我家的?”
晓玉狡黠一笑,拎着一串钥匙,在我的面前一晃一晃。呔,这不是我给小乔的钥匙吗?怎么会在她的手上,哎,罢了罢了。
李海说:“我今天休息,过来G城玩玩,后来晓玉说你正在备受离别相思之煎熬,受了很大的打击。我们担心你,所以就来看看你吧,现在看来果然是很有事的样子。”
我瞟了晓玉一眼。那丫头嘻嘻一笑,为自己辩解:“你答应我的,说不再不开心的。可是你做不到,我也就把你的事给李海说了。”
我真服了她,友情敌不过爱情,果真就是这样的。罢了罢了,我从床上走下来,说:“出去吧,别在我的房间搞什么东东了,我现在很正常,能吃能睡,谢谢你们的牵挂,接下来该干嘛就干嘛去。”于是开了房门,把他们推到客厅去。
晓玉把一堆书从一张椅子上搬走,然后坐下来说:“我真想不明白平时你是怎么生活,把房子搞得那么乱,就跟猪窝似的。”
我无奈地笑了笑,说:“还好啦,不是猪窝就行了。”
手机刚响,我去接。
“喂,叶展吗?”是蓝雪儿打过来的。
“是的,蓝姐姐,有什么事吗?”
蓝雪儿兴奋地说道:“就是那《两个人的心》,已经通过出版社的终审了,现在在装帧中,我是想告诉你一声,免得你不知道。我看你这几天魂不守舍的样子,做事比以前更丢三落四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又不跟我说,太不够朋友了。”
我也觉得我不够朋友,但是蓝姐姐,事到如今,我只能这样做。“那可真是太感谢蓝姐姐,我没事,只是有点累,休息一下就好。”我一直都没有告诉蓝雪儿我的事,是因为我不想让那么多人替我担忧着。
蓝雪儿在那里关心地说:“没事就好,要多注意休息呀,不要连夜赶稿了,这样会很伤身子的。”
看到我在忙,晓玉说他们要走了,说不打扰我工作,晓玉还千嘱万咐叫我要注意自己的身体,等小乔的回来。我说我会的,送他们下楼。晓玉和李海走后,我根本没有睡意。头还是感觉很痛,去洗了把脸,略感精神,穿上一件外套,便想出去走走。一来想看看外面的人群,二来也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因为我已许久未上过街去了。
我漫无目的在大街上闲晃,不知不觉竟然来到小乔的家附近,这是郊外呀,小乔的家就在这边。我怎么晃得这么远,我知道,本来我不应该来这里的,如果在这里碰到了什么熟人,该什么说呢!难不成说是散步来这里的吧,这谎言也太站不住脚了,哪有人散步散得这么疯狂,走上十公里路。于是我便想往回走,正巧,我看见我远处有一辆白色小轿车缓缓开过来,很是熟悉,我认出那车是小倩的。于是我就停下来,注视着那车的接近。车子停在离我不到五米的地方,小倩从车里走出来,随后跟着出来的是一个男人,那男人长得挺帅气的,年轻得很,一幅西装领带,彬彬有礼的样子,我想应该是小倩的男朋友吧。听晓玉说她最近交了男朋友,当时还向我夸着他有多么帅,现在看来,我觉得还蛮不错的。于是就走过去,小倩看见了我,甚是惊讶,大概以为我是来找小乔的,便问道:“哎,叶展,你怎么会在这里?小乔还未回来呢!”我还是用了那个谎言,回答说:“这个我知道。我只是从家里出来时,不知不觉就走到这里来了。”显然那句话很搞笑,小倩和那男人都笑了起来,小倩便说:“既然来了,那就进来坐坐,吃个饭吧,今天我请我男朋友来。”然后指着旁边那个帅气青年给我看。
我摆摆手,笑着说:“不了,我这就走,还有很多要事做呢!”说着慌忙要告辞。小倩立即叫住我,说道:“晓玉跟我说,你心情很差。”我看着她的眼睛,知道她也在关心我。我淡然一笑,作为答复,便说要走了,再见吧。
那男人问小倩说:“那男的是谁来的,说话这么没礼貌,怎么你认识他?”
小倩笑了笑,回答道:“是的,他叫叶展,是我妹妹的男朋友。”
那男人便笑道:“哦,就是那个把小乔迷得跟乔伯母闹别扭的男人,是吧。本以为是个多么优秀雅气的青年。现在怎么看起来那么土气的,一个毫无魄力的男人,你家小乔看上这种人?”
小倩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其实,小倩是个好姑娘,我不怪她没有为我争辩什么,因为她根本没有这个义务。我从她的眼睛看到只有善良,那男人叫建枫,是小倩的助理。是一个比较自负的男人,他对我的瞧不起,我也能理解的。小倩没有说什么,这我也能理解。这大概就是我的悲哀吧。
我独自一人在这郊区的林荫道上走着,想着自己的心事。不想回去,我从家里出来又回去,再出来,究竟有些厌烦了。想着这一次就不再回去了。于是我便在回家的路上,拐进了一家酒吧。小乔曾经说过,这家酒吧是晓玉以前看场的酒吧之一,但现在她现在退出黑社会,也很少到这种地方来。但,我却来了。
我在柜台旁边的一个位置坐下,要了一杯啤酒,一饮而尽。觉得还不得味,便要了第二杯,这一次我要慢慢饮。觉得这啤酒真难喝,而且还老贵。便放下来,看着旁边乱闪乱身的霓虹灯,和酒醉金迷的氛围。那些青年男女,花天酒地的情形,我就忽然觉得想哭。只觉得时间在这些人的身上,似乎只等于一团垃圾。想到这里,我其实何尝不是如此呢!看我现在这样子,跟这些酒鬼有什么根本的区别。
我举起酒杯把那剩下的半杯酒喝光,便放下杯子,想离开这里了。接受不了这样的气氛,太过于兴奋,太过于轻浮。我想现在我需要的是安静。
或许是因为灯光太耀眼,又或许是因为许久没有喝酒的缘故,反正我在离开的时候,不知什么原因碰到一个女孩,我自己都没有感觉,但那女孩就有感觉。突然大叫起来,说:“非礼啊!”这一叫就糟,把一堆的护花使者给引来了。我定睛一看,个个坦胸露背,雕龙纹虎,纷纷属于爪子都伸出来的那种人,好不威风。
但是我不想惹事,说道:“我没有做什么,只是从这里走开而已,这么多的人,有肌肤摩擦也难免。”
但是,那女孩却一口咬定我抓了她的胸,我看那女孩也不是什么正经人。再瞧她那打扮,就知道了,一份小得不能再小的衬衣,肚皮露出来不说,就连半个胸都差点露出来,一条超短裙,稍为动一动就会露出内裤的那种。
见我盯着她看,她更是气呼呼走到那个大块头身旁,寻求保护。大块头大概是她的“男朋友”,更正确来说是她的保护人。他轻轻推开了那女孩,向我走来,我已预感到不想惹事是不可能的,这堆屎我今晚是擦定了。那大块头用力推了我一下,说:“小子,吃我马子的豆腐,想找死是不是。”
但我还是平声说道:“刚才我已说过,我没有揩什么油,只是不小心碰了她一下,就此而已。”
大块头吼道:“可你碰了她的**,你知道吗?我最恨就是这个,你这个淫贼,敢做不敢承认吗?你知道老子是谁吗?啊——我告诉你,我要让你付出代价的。”
我知道再说下去也没有用,这叫对牛弹琴,便想走。可是刚一转身,便有一大群人从后边围过来,有看热闹的,有当帮手的。我心里倒是有一点心惊的,毕竟已经很多年没有打过架。但想了想,事到如今,只有一双拳头能救我,说到打架,我还真没怕过谁,大不了烂命一条。
于是我抡紧拳头,大块头见我的神情有异,便发怒地推了我一下,我向后退了几步。顺势抡起一张椅子,往地上一砸,人群没见过人这么发疯的,迅速散开,“想打架,是吧,我奉陪到底,有多少,全部上来吧,老子一个个杀得你们片甲不留。”我朝着人群怒吼道。
那大块头看我是疯得差不多了,便冲过来,照我开一拳。但是我灵敏地躲开了,顺手又抡起一个酒瓶,往大块头后脑勺上狠狠一砸。大块头“哎呀”一声,伸出一摸,满手是血。周围的女孩见了都尖叫起来,那么帮手纷纷冲过揍我,包括酒吧里的看场保安。我疯狂地挥动着铁锤一般的拳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打的,手里操起什么东西便往那些人身上狠狠地砸去。场上顿血泪纷飞,好不精彩。我心想,打架有何怕的,便像疯了一样,拼命地打人,女人也好,男人也好,一律不放过,谁叫我的心此时如此愤怒。
不知几时后,我好像听见一个声音在从人群外边传过来:“住手,你们全都给我住手。”听到这个女声,帮手们渐渐地停下手来。我已无力将要倒在地上,在朦胧中见到一个女孩向我走来,我认不清是谁,但还有意识,强行支撑着站了起来,那女孩便快步走过来,用手扶着我。我才发现来人正是晓玉,可是她怎么会来这里呢?
晓玉抱着我,狠狠瞪着那些人,愤怒骂道:“谁敢再动他一根毫毛,就是跟我余晓玉过不去,我让你们全部去见阎王。”那些人全部怕得散开,这些人有些认识晓玉,知道她过去的历史,有些虽然不认识晓玉,但看到连大块头也害怕这女孩,知道其来头肯定不小。晓玉不是一个人过来的,身后还跟着两个同为白虎帮成员的女孩。她把我扶到一旁坐下。那大块头的头上的血已经止住了,见到来者竟然是晓玉,便呀呀地走过来,他马子也跟过来。晓玉见到那女孩,非常生气,瞪着仿佛要吃人的眼睛,冲上去一手把扯起她的衣服,骂道:“臭八婆,你现在想怎么样,谁摸了你的**呀。”说着奋力把这女孩往前一推,接着一巴掌打过去,正中那女孩的右脸蛋。那女孩的脸被打得通红,也很恼怒,本想还手的,可是被大块头挡住了。他说:“余晓玉,我今天是给你面子,但别忘了,你已经不是大姐大了,现在是我的地盘,你马上给我消失,我不再计较。”那声音虽然听起来横蛮,但不难听出里面的恐惧之意。
晓玉也不想闹出太多事来,冷冷瞪着大块头,那大块头根本不敢正眼去看她。晓玉叫和她一起来的两个女孩过来,把我扶起,一步一步走出酒吧,消失在人群中。
随后我因为疼痛的原因,一直是迷迷糊糊的,晓玉叫那两个女孩先扶着我,她便去叫车,然后告别她的两个伙伴,接着把我送回家去。我不知道晓玉是怎么把我弄上床的,只在迷迷糊糊之间看到她香汗淋淋的样子,一会儿跑进一会儿跑出,给我擦洗伤口,给我上药。
等我醒来时,我的头依然感觉很疼,我发现晓玉趴在床边在,睡得很香。我下床来,把晓玉抱上床去睡,我知道她一定是累坏了。想起昨晚发生的事,觉得特别过意不去,对不起晓玉。我给她盖好了被子,便离开了房间,坐到书桌前,仰躺在椅背上,头疼阵阵,我都不想再写东西了。
我想趴在桌上咪一会,可这样更难受,便站起来走走。
之后,晓玉也没有说起那件事,我也没有解释为什么要去那个酒吧,为什么要和人打架,只求她不要告诉小乔。但看着我满脸的伤痕,晓玉就灰心丧意,竟默默地流下伤心的眼泪。我看见晓玉哭了,哭得是那么伤心欲绝,我的心里更加难受。但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安慰她,我正是惹她伤心的人。晓玉却突然紧紧抱住我,这着实让我极为吃惊,“你这样,我真的好难过,我觉得我好没用,叶展,你不要这样。我要你重新振作起来,好吗?好吗?好吗?”她连续说了三个“好吗”,当中充满苦苦的哀求,她抱得我更紧,像害怕我会突然消失一样。我整个人呆在那里,没有任何动作,眼泪淆然而下。我真的没有想到晓玉竟然会做到这种地步,这已经超出了普通朋友的关系,只有恋人才会这样。但是晓玉是绝对不会爱上我的,她的心我想不透。三个“好吗”简直像深切的恳求一样,听得我心如刀绞。
“我虽然不是小乔,但我希望在我的拥抱下,你能感受到温情,我知道自己很傻,很没用,但我是真心想帮助你的。”她说出自己的动机,是如此的纯洁可爱。
我亦备受她的精神感染,不由得伸出手拍拍晓玉的背,说道:“好晓玉,你这么帮我,我却这样,对不起。”
第二天,晨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洒在我的脸上,感觉到一阵温热,于是睁开朦胧的双眼。头还很痛,但是我要起床来的。晓玉已经离开,但却把我那似猪窝一样的房间收拾得十分干净,一看这里,我的心又是一阵内疚。想到晓玉对我这样好,就算是亲妹妹也未必有如此的,但是晓玉却不离不弃。我走到电脑桌面前,在整理好的稿件上面,放着一张信笺,上面的字体圆滑可爱,这是晓玉写的:展哥哥,早餐热在锅里,有事尽可来学校找我。爱你的妹妹——晓玉!看到这里,心中一阵抽搐,眼泪大滴大滴落下。晓玉称我为“哥哥”,我有一个妹妹了?还是美得不像话的魔女晓玉。我不在做梦吧?我狠狠叉了自己一把,痛得要命。我不是在做梦,晓玉是我的妹妹,晓玉是我的妹妹。
多年来,都是一个人在过。认识小乔后,才真正感受到人间的温情,如今晓玉又这么关心我,不惜与我以兄妹相称。而我却一而再再而三去自暴自弃,连我自己都不能原谅这样的自己,很是愧对他们这样关心我。或许,我这些日子以来,真的很是迷茫,小乔的离开,小说的出版,都让我的大脑神经受到极大的冲击,或许,我真的需要一个空间去好好静一静,来理清自己那烦乱的思绪。
《两个人的心》终于出版了,销量比前一部还要好得多,这又是一股极强的冲击力,我还没有缓过劲来,霎时间仿佛又置身于强烈的台风之中,始终不由自主去随风漂流。蓝雪儿非常高兴,问我还有没有更好的稿子,马上给她送过去,趁着这股气势,把自己的身价给抬上去。我看了看我的模样,头发也长,胡子也长,衣服凌乱不堪,整一个洪七公在世一般,还能有什么更好的稿子呢。如今,我每天都游散于街头巷尾中,或是在一间咖啡厅一坐就是半天,不断用宣纸描素画,或是伫立于西江岸边,拿着长笛吹《笑傲江湖》,连工作都不想去找,文章也懒得去动笔写。对于现在的状况,我很清楚,我只想好好放松一下心情。
我很满意现在的造型,用干葫芦做成一个酒瓶提在身边,酒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晓玉我避着,李海我也避着,蓝雪儿我更躲得远远的。于是我便有了一个称号,叫“文化乞丐”。我的文思倒是更好了,每天都边吟边喝,成为G城的一道特色风景,马上就要被列入“新G城八景”之一。于是我经常和一些社会底下阶层的人混在一起,和一些乞丐聊天,和民工一起打扑克,更者我还跑到一个工地去应聘做工。
在那里,我从一个小小的泥水杂工做起,每天早出晚归,弄得一身疲倦,虽然很辛苦,但是却很充足。工地上的兄弟虽然文化不高,但是性情憨实,和他们聊天无需话留三分,更使得我乐于这样干活。
工程做完后,我请他们去餐厅吃饭,以答谢他们一直以来在工地里对我的照顾。可是,他们笑了,觉得我这样太浪费钱,就去市场买了许多好吃的,然后到我们工地的大棚房里弄成一大桌饭菜,再买几瓶大石湾,高呼不醉不归。
第二天,他们要离开G城了,因为工程完后,他们就去别的地方再开始。本来我也要跟着去的,但是他们的工头却说,像我这样既肯吃苦又善良的年轻人,应该有更好的发展,婉然拒绝我的要求。既然是这样的,那也只好作罢,送别他们之后,还真有些不舍。
回到G城的闹市中,不觉阵阵凉风送秋,才感觉时值秋末。我已然听见冬姑娘的脚步,我才想起是时候要回家。那个家还在,可是我也记不起多久没有回去过,书桌和电脑都布满了灰尘。我拖着一身褴褛,进了洗澡房,想冲一个热水澡,我记得很久没有认真洗过一次澡了。然后换好衣服,便出去理发店刮了胡子,剪了头发。最后收拾好行李悄悄回到S城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