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修罗(1 / 1)

正如虎千代所想的那样,按照兵法的时机上,敌方主帅是没有任何理由现在就会突袭的。不论就战术上还是战略上,这都是极其愚蠢的行为。如果修斯这一去不回,那么整个魔剑城便不用再继续什么战争了。所以就是再来十个军神也不可能料到修斯他就这么带着一队人马冲了过来。

但是在此之上,修斯的想法却并不是这么单纯。

这个世界上左右战争局势的并不是人数,自那次煌黑龙的一战之后,修斯彻底的明白了这个道理。敌人那声势浩大的军队实际上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来自于那军队背后的力量。他并不相信军神爱罗伊那一生不败的战绩是百分百的纯金,修斯敢肯定在他的背后必然有着超越常规的力量在其身后为其织网布线,并不是小瞧爱罗伊的能力,只要是人的话,利用手边拥有的力量是本能。

故这一次突袭,想要依靠帝龙铠的飞行避过常规部队的侦查实际上是毫无意义的。既然有守夜人那么可怕的人存在的话,那么可以瞬间察觉数百里之外情况的人,必然也是存在的吧!

所以他根本就不打算通过这一次突袭对于那位军神造成什么威胁,这是不实际也不可能的事情。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修斯已经很清楚的意识到一件事情。自己不擅长交往,不擅长计谋,不擅长拼斗,不擅长保护。自己唯一擅长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杀戮。

不是那种弱者挑战强者的热血沸腾,不是那种正义战胜邪恶的勇敢无畏,不是希望面对绝望的坚韧守护。而是毫无意义好无谋略如同渣滓一样的残杀,无视人性,无视义理,目空一切的肆意杀戮。

但,既然这是自己擅长的,那么就这么做下去的话,应该是会得到自己希望的结果的吧!自己现在不可能杀掉爱罗伊来阻止敌人对莉莉娅的围杀。自己能做到的也只有杀掉一个个普通的敌人。那么这样好了,既然杀一个敌人阻止不了的话,那就杀一百万个好了。

把帕尔萨军队的所有通常力量全部杀光,让恐怖蔓延在敌军的每一个角落,让他们颤抖于这种恐怖,并且不得不还击的时候,修斯就成功了。

因此,修斯此刻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他已经让教团武士们分散出钱了,并且只给了一条命令:逢敌便杀。

手中提着一把制式长剑,山路上快速的飞奔着,方才路过遇到的两只侦查队已经被他干掉了,有侦查队的话,就说明对方的营地已经不远了。

在西林到魔剑城的这段山路上基本上部队要过去没有什么太多的选择,奔袭魔剑城的部队必然有一支会经过修斯截杀的这条路。一万敌军不算什么,只是不知道有多少龙骑将。

没过多久。修斯便感觉到了来自远处的震动,这很明显是骑兵奔袭而来的信号。时间要紧,修斯没打算等他们自己送上门来,而是主动冲了过去。

瞬间的提纵而起,飞到了空中的修斯就看清楚了来的一万龙骑兵是一个什么构成。清一色狗龙构成的龙骑兵暂且不说,为首的龙骑将有三个,很明显的骑着并非狗龙的龙兽。

三个么。只是习惯性的感叹了一下之后,他就对着骑兵队拔出自己的剑。

只是一闪而过的惊鸿,让还在奔袭的龙骑兵们心中一凉,还没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的身边就有战友忽然连人带龙扑倒在地上。刚刚反应过来的部队,很多人还没来得急拉起缰绳,就不明白的被切成了两段,飞洒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天空。

这个时候,领队的龙骑将才发现了他们正前方那个还未从天上落下的黑色人影。接着,看不见的刀刃从身边切过,又有不知道多少手下死在了这个侩子手的剑下。

“杀!”

年轻的领队大吼一声,向那个黑影冲了过去,其实他这句并不是想要指挥谁,只是习惯性的吼了这么一句而已。

就这么一句,修斯便将第一目标锁定在了他身上,次元斩毫不客气的砸了过去。常年习武的武者其本身就是将自己的意志和反应磨练到极致的,在看到刀刃之前,领队的龙骑将就本能的抬起手中的枪格挡住了修斯的斩击。

那是一柄青色的长枪。并没有龙枪那么长,但能够被一个龙骑将拿在手里代替龙枪使用的,必定不是什么普通的枪就是了。

只是,他能有使用的机会么?

修斯长出一口气,将自己的意识感拉长,就在这拉长的瞬间,时间也变得迟缓下来。除了自己的意识,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任何东西是可以移动的。嗯,普通移动是不可以的,但是空间位移的话。

将剑身换了一个角度之后,顶住了那个龙骑将的胸口,时间再次开始飞奔,就如那飞溅而起的鲜血。被击杀的领队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是被怎么样一种剑技给杀死的,过程也许很复杂,但结果却非常简单。

领队被一个照面杀掉之后,其他两名龙骑将都惊骇不已,因为领队的武艺是在他们之上的,而且还是千龙崖重点培养的人之一,怎么会这么容易就死了呢?

修斯可不管这么多,在他手下死的不明不白的强者未满,天才苗子不知道有多少。也仅仅在这两个人愣神的瞬间,他们的脑袋就搬了家。龙骑将解决后,龙骑兵们就很好解决了,甚至都没来及打出撤退的招呼,一万骑兵加上一万狗龙的尸体就躺倒在这官道上。

杀光了所有人也不过用了三分钟的时间,做完这一切的修斯就像是没事扫了扫自己的屋子似的,没有动容也没有悲哀,甚至连麻木都算不上。他甩掉自己剑上的血,正要离开,忽然看到了那杆插在地面上的枪。

稍稍迟疑后,修斯走过去将那杆青色的枪从血水混杂的泥土中拔了出来。青色的枪身干净而明亮的泛着金属的光泽,枪身上不繁杂却又不可忽视的紫黑色花纹证明了这把枪绝不是什么普通的长枪。

之前拿到八咫剑的时候,修斯就知道任何半神武装对于自己来说都是有用的东西。可以“读”到物体的记忆,这样不论什么样的半神武装都很快会成为自己的战力。

牙突矛。稍稍感应之后,修斯得到了这把半神武装的名字,并不是如八咫剑那样恐怖的武装,也没有龙枪骑士那把冈格尼尔那样有着逆转因果的大能,这把枪,不,应该说是矛是用来投掷的武装,而它所附着的力量是突进。

只要锁定目标之后,不论多么坚硬都会将其贯穿,大概就是这个概念。但是没有冈格尼尔那种逆转因果的力量,这把矛只适合用来对付大型的龙兽,而非人类。

不过,反正自己也不是想杀某一个人,所以聊胜于无吧!这么想着,修斯提着这支矛继续上路,他没有去截杀另一只队伍,而是直接奔向了敌方驻守的城市。

……

……

包括法尔萨斯在内的哲姆罗地区已经是被帕尔萨占领了,因为之前的焦土战术,这里基本上不存在民众这种东西,只有一些士兵在奥加人留下的小屋里暂时定居下来。远在他乡的帕尔萨士兵们,虽然也想念自己的故土,但比起住军营,这种环境很明显要让人安心的多。

晚餐的炊烟直上星空,士兵们在已经没有商贩的街道中心搭起了伙食盆,偶尔有手艺不错的家伙,还能抓点野味来开开荤。有的士兵对着夜空大声唱起了家乡的歌,歌声不是那么好听,在这种时候却分外动人,即便是平时最吵闹的家伙,在这之后也默默的坐在原本是街口小贩买东西的石凳上啃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干粮。

此刻似乎战场什么都都可以遗忘了,战士们的思绪都飘向了那份生养自己的土地,期盼着有一天能够再次回到那里。

但,似乎这也只是期盼了。

忽然身边的龙兽一阵骚动,那位唱着歌的士兵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一道带着螺旋劲风的东西就从天空直直贯穿下来,击穿了哲姆罗的城门,将整个城门上端的防御工事尽数粉碎,那个看不出是什么的东西贯穿了城门后去势不减,直接冲进了士兵们晚餐的街道,刹那间惨叫和鲜血将这个静谧的夜晚变得乌烟瘴气。

“果然不论看上去多么无用,半神武装依旧是最好用的杀人兵器。”

不知道什么时候落在城墙上的黑影只是自言自语了这么一句之后,就在这个城里开始了毫无人性,毫无怜悯,如粪便般令人作呕的杀戮。没有悲伤,没有悔恨,自私的为了一个人,去这个世界,无论正义道德善恶,只为那个人能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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