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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牧野藏狼 第五十八章 以前的事(1 / 1)

写了这么久,一直也没好好说说我自己的事情,那就借这个机会尚且一表吧。

我当年闯下了什么祸?简单来讲,伤了天帝的孩子,杀了他的近身侍卫。虽然很久之后猫爷说其实事情没那么简单,但不管怎样事实,摆在我眼前:当年和仙家平起平坐,位于云上的狐仙一族,因为我一夜之间消失不见。作为幸存者,我一人逃下界,狼狈又不堪地苟活于世。而父母留给我的,唯一能称之为念想的东西,只有前一晚父亲交给我的狐玉,也只有它能时不时提醒我,自己是狐仙一族。

一块石头远远不够,当时的我还年幼,心智尚且没有成熟,更何况拥有完整的善恶是非观。好在绝望之际,慕容出现在了我面前。那时还是上一世的她,名叫若然,慕容若然。她救下了被雷矢打成重伤的我,照顾我,融化我,影响我。对于我来说,她是世间最美好的存在,是我在遭受灭族的苦难之后,上天对我唯一的一丝同情和眷顾。她的敏锐,她的善良,她的柔然曾一度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也许并没有那么可怕。

但是,我错了,大错特错。上天没有同情我,对我的惩罚其实才刚刚开始。

慕容本是生在南国的富庶人家,却无奈时值乱世。当时的天下,南北动荡,朝代更迭,满目疮痍。慕容的父亲虽为商贾,却是有志与爱国之士,他本想为脚下的宋土极尽自己的一腔热血与绵薄之力,但谁曾想累卵之下,人心不古。不等北患来犯,他反被自己人官商勾结,设计陷害,国未破家先亡,落得个含怨身死的下场。

临危之际,我带着慕容逃离,但终究敌不过造化弄人。种种原因吧,凡人的,我的,以及命运本身的,我们被派来追杀我的天兵发现,慕容为了救我,假以狐玉的力量化作我的模样,最后死在了我面前。她断气的一刻,我脑海里的、心里的所有与美好有关的东西,全部崩塌了。坦白讲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挺恨凡人的。他们无知,他们懦弱,他们卑鄙于营苟之利。而且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不会哭了,眼泪变得没有意义。后来,当我漫无目的,如行尸般麻衣长髯流浪北上的时候,有一天,一个家伙出现在我身旁,他的气息很怪,他的声音,好像远山古水间忽然的一阵老钟,他指指我们不远处一座正在焦灼厮杀的城池,扔在我面前一副短柄双刀,以极尽懒散的口吻缓缓说道:

“来,天上的弃子,生无可恋的话,就当我的兵刃吧,你不是憎恶那边青衫长衣的人么,去帮我杀了他们吧。”

“我是一个没有根的人,你,信得过么?”

“哈哈,天上的星星独自划过,没了根的大树有几棵能活。想要归宿,我给你一个。帮了我的话,你的仇,你的恨,有一天我来帮你还。”

那时,我形无所束地躺在一片无人,也无暇来打扰的残黄草滩之上,冷眼看着面前那片城池的焦火、拼杀和绝望的嘶喊。我心底没有任何波澜,我累了,我只是路过,你们那微于秋毫的生死,你们那转眼蝉蜕的权财,跟我有什么关系?然而,那家伙的短短几句话,像有魔力似的唤醒了我心底一块莫名其妙的地方。僵硬嶙峋的身骨开始重新充满力量,默弱残喘的呼吸开始重新焕发生机,冷漠失神的眼里,开始重新放出光来,只不过打从那一刻开始,只有冷色和血光。

我忘了自己是怎么拾起地上的双刀,忘了自己是怎么冲过去仅凭狐火破开那高垒的城墙,忘了自己是怎么躲闪冲刺,将手上的双刀径自插进了人群中,那个最显眼、最恃凌狂妄的守城部将的脖子里。我只记得我回过神的一刻,已经救下了眼前这群被围困在城中的狼,包括后来我视作亲弟弟一样的存在,伯日特。

伯日特是狼妖,他们的部落,生在今天克图市辖区内的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地界的附近,他们部落不大,领地也很贫瘠,终日飞沙水贫、绿洲消隐。迫于生计,部落的首领,也就是伯日特的父亲,带着青壮加入了蒙古军。由于不是出自大的氏族部落,再加上新兵愚钝,杀性难以培养。几番下来,虽同为蒙元同袍,却他们曾一度被负责指挥的将领当做炮灰来消耗,更别提论功行赏,面见大汗。

啊,有一点需要补充:当时的蒙军之所以能势如破竹,横扫四野最后地跨陆洲,不仅仅是因为得到长生天的祝福,以及战略战术的优势等原因,还因为在军中,不光只有凡人。那个时候除了数量,凡人和妖的身份/地位,并没有想象中存在那么大的悬殊,或者说隔阂。说来其实简单,当大家追逐的东西同为一个的时候,会很容易走到一起。这样东西,有时是一个人,有时是一个野心,有时,也可能仅仅是条活路。哈,其实细细想来,自天工开物、炎黄番邦之日起,凡人之间又有多少场仗是只有他们自己参与的呢?妖族的没落,也只是从近代&开始的吧。在历经无数之后,到头来人们选择的,不是传颂,还是刻意地回避与遗忘。所以很多事并不是我们熟知的那样,历史是凡人们写的。

遇到伯日特那天,他们就是被前哨的将领当做“先锋”,要求率先攻入城中。不料敌军城门大开是有意为之,请君入瓮随后便封闭出口,派出精锐围剿。意在斩杀之后暴尸城楼,以儆效尤。面对中计,伯日特的父亲殊死抵抗,不惜现出原形以骇众人,但他们遭遇的这批宋军是为精锐,早已历战并杀敌无数,见怪不怪。几番下来,便这支先锋军很快折损大半。形势所迫,就在他的父亲猛扑上去,试图冲破出口带大家突围的时候,敌阵中一持长刀的巨汉,瞅准机会一刀挥过去,将老将领斩了腰。

我冲进城池的时候,正是伯日特眼见自己父亲被劈成两段,落地后缓缓滑行在焦土上,然后满眼不甘的断气的时候。那时的他,眼里充满了恐惧,和身后其他同伴一样,搓着前蹄一边后退,一边瑟瑟发抖。

再后来,我便成为了伯日特所在部队的将领,他作为副将伴随左右。哈,现在想想其实挺好笑,一只狐狸带着一群狼。我不习惯当对方名字多于三个字的时候念全称,而这货也不像汉人的名字那样,单拿一个字出来也听着无妨。所以,我一直叫他“狼”。在我和他之间,狼变成了伯日特的小名。因为是同龄人的缘故,很快我就和这群狼就打成了一片。我教给他们我认为的最直接的杀人方式,我认为的最有效的破敌手段,以及我认为的,最能乱军心的攻城时机。说来也怪,这些“我认为的”都颇见成效,一来二去他们开始真正信任我,甚至连我的一些癖好也坚决执行。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擅长这些,它就像一种感觉,时机到了,会本能地提醒我出手。我唯一能把这种“天赋”联系在一起的,是我的母亲。而我,在当时全盘接纳了它,并且全盘传授给了他们。

那天之后,我就再没见过那个人,但我知道,他是大汗座下出了名的谋士,深居简出,博古通今。有一天他派人来问我,元狼能战,军中已小有名气,要不要扩军。见信后我颇感意外,因为以往别人都是求着主帅给自己扩军,他却主动问我。但我想了想,又看看眼前的众士官,婉言回绝了:尖牙衔尾,兵贵神速,刃狼户九十九匹足矣。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出自人心。

之于我自己,后来我是这样总结的:血光中,就算已被深埋心底,但终究是有善念残存。我不能理解他们杀降,我也不能理解他们杀无辜的人,而叫我更不能理解的,是他们偷偷杀了降了我的人。一来一去,就在我已经麻痹无数次从无辜的亡者尸骸边走过,眼见他们的魂灵飘出驱壳,悲鸣着,战栗着,然后消失不见的时候,某一天,我的心颤动了。

我抛下自己的部队,站在了大军的对面。当时,他们准备赶杀一帮来自西南远方的异人,只因萨满觉得他们不纯洁,身上有秽浊之气。他们很绝决,全然不顾人群中,妇女小孩占绝大多数。也就是那一天,我跟自己的“根”起了冲突。也就是那一天,事态严重到马上就要一发不可收拾的一刻,万军之中我突然被鬼爷五花大绑掳走,被他囚禁在天门山,从此之后再无暮狐。也就是那一天,那一待,百年之外已如隔世。

所以,两年前,当我穿着当初的战袍,走进山下小镇的时候,别人还以为我偷了天门洞景点的道具,差点要扭送我去派出所……

那一刻,车水马龙、楼宇高阁,我当时并没有慌神,我只是很茫然,

“该去哪里呢……哦,不然还是往北走吧。黄河九曲,唯裕一套,回那片自己还算熟悉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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