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被带到了公安局,也没怎么问就是一直关着,期间来过一个大着肚腩的男人跟一个半老徐娘的妇人,从他们的话语间叶枫听出两个意思:一是他们是赵雄的父母,这次他们不会轻易饶过叶枫;二是叶枫等着被判故意杀人罪吧。
然后叶枫就被送到了看守所,又拆一个强奸杀人犯的作案工具来到了这个监仓。
对于被判处什么刑罚这件事叶枫并不在意,虽然他知道在法律上他这种行为最多算是斗殴,而赵雄则是因为意外而死,算起来追究也要追究学校的事。
可是赵卫国既然这么说了,就一定会做,叶枫孤家寡人自然没人救他。说起来倒是要说说关于叶枫父母的事,因为这涉及到另一个“叶枫”的形成。
叶枫出生在一个小山村,在他五岁之前不认识一个汉字。直到他见到了他外出打工的父亲,叶枫才知道知识是什么东西。
叶枫的父亲叫叶大元,是个普通的山里汉子,不是隐士高人,也不是武林高手,就是一个庄稼汉。要说手艺也有,就是当年跟着政府护林队学的一手种树的手艺,叶大元在外面帮忙种树,就在叶枫出生那年叶大元来到一个叫香山的地方看到了满山的红叶感觉很喜庆,别人告诉他这是枫树,叶大元就给儿子起了个叶枫的名字,想让他一辈子过的想枫叶一样红红火火。
在山里成长永远只能混个温饱,叶大元为了实现自己曾经的愿望,在经过半个月的思考,抽了两包旱烟丝后决定卖了村里的田,举家迁往青天市。那里有他的一个亲戚,是他娘的堂哥倒插门别人家后生的孩子的堂兄弟,算起来叶大元要叫声表哥。
叶枫被妈妈抱着坐在公交车上,望着窗外的高楼大厦,一排排一栋栋,那么的壮观美丽,他想着要是天天能看到这些大楼该多好啊。
不知是不是圣诞老人听到了叶枫的心愿,隔着季节实现了叶枫的愿望,叶枫住到了一排大厦的后面,那里的人管那叫棚户区,这还有个外国名字叫“贫民窟”。
六岁的叶枫有了每天的爱好,搬着板凳坐在院子里看大楼,一碗白饭他也能吃的干干净净。看着高楼大厦的样子,叶枫有时真的梦到了自己住了进去,可是醒来发现自己还在贫民窟。
家里人都到了,叶大元更加努力工作,他自己明白趋势自己迁往城市的不是那两包烟丝,而是叶枫一句“刺~啊”。
村里也有个正规的小学,但是没有正规的老师,唯一一个老师还是个半吊子只会教个拼音,还是自己先拿着一台录音机学,然后再教给学生。
录音机老旧不中用,发出的声音“刺啦,刺啦”的,他教学生的拼音也就统统带上了“刺~”。
“简直就是教育傻子的学校。”
叶大元不止一次想拆了那个学校,简直就是误人子弟,不过他没那个胆量,最终还是自己搬到了城市。
又过了两年,八岁的叶枫终于入了学,看着班上比叶枫小半个脑袋的孩子,叶大元觉得对不起儿子。他也是没办法,在青天市没有暂住证不让上学,他挣了两年的钱也只够租个房子,最后叶大元忍痛离开青天市搬到了附近的花莲县。
县城的房子普遍便宜,叶大元租了一个带小院子的门脸房,全家住了进去。还好花莲县的小学不用暂住证,叶枫终于入了学,不过初中却一定要暂住证的,叶大元深知自己不能懈怠。
经过一番拼搏,叶大元凭借山里汉子的朴实善良接下了往超市送水果的买卖,叶枫搬到了一个新家,有了自己的一间屋子。
父亲为了自己如此拼,叶枫自然也不敢懈怠,很快他便追上了同龄人,跳了一级进了三年级。不仅如此身为穷人家孩子的叶枫不贪玩,回回都能拿第一。
每回叶枫学校开家长会的时候都是叶大元最风光的时候,他会穿上自己买的廉价西装,超市吴老板送的一双半新皮鞋。再开上自己拉水果的小火车高高兴兴来到学校,再高高兴兴地拿着一张奖状回来。有了这张奖状,叶大元觉得再苦再累也值了。
更让叶大元高兴的是叶枫不仅学习好,动手能力也非常强,家里的小电扇他鼓捣了两下竟然装到了小货车里,这让叶大元高兴的只要立夏肯定开着显摆。
叶枫五年级的时候,学校里选了五个人去参加市里举办的“创新杯”少年组装大赛。叶枫和毛文龙入选,代表花莲县小学参赛。
毛文龙的父亲是叶大元的一个老主顾,家里开着连锁超市,是花莲县比较有钱的几个人,而且他的姥爷是北京人,在北京也是有几套宅院的地主。
毛文龙虽然家世跟叶枫天壤地别,但是他性格很好,也喜欢叶枫处事稳重的样子,是叶枫的死党。
大赛现场,其他人拿的都是从模型店买来的模具,叶枫拼的是一堆从五金店淘来的废品。
大家都嘲笑叶枫,只有毛文龙暗暗想着自己一定要拿亚军。最后毛文龙拿了第四名,叶枫拿了第一名。因为评委们被叶枫的手段震惊了,他从一堆破烂里拼出了一个收音机。
回家的路上,坐的是毛文龙父亲的车,毛文龙没坐前排,在后排一直盯着叶枫的奖杯。他本来跟北京的姥爷说好的,把这次大赛的第一名奖杯当寿礼送给姥爷,可是却失败了。
叶枫也觉察到他的心思,问道:“老毛,你想要奖杯啊?”
毛文龙下意识点点头,随机又摇头,叶大元别人不知道,他可清楚,对于别的很大方,但是对叶枫获得奖绝对抠门,叶枫的奖状都被他一张一张收藏在一个匣子里,更何况这个奖杯。
“算了,我没你组装的好,我不要。”
叶枫嘿嘿一笑,说道:“又不是白给你,你可以拿东西换啊。”
毛文龙顿时来了精神,问道:“好啊,我拿孙悟空手办,加七龙珠一整套漫画跟你换。”
《七龙珠》是叶枫最爱看的漫画,平时他到毛文龙家总是看,毛文龙自信叶枫喜欢这个,于是说道。
不料叶枫摇摇头,指着毛文龙爸爸,道:“我要那个,我还可以加钱,二百块。”
毛文龙赶紧否决,道:“那怎么行,我爸可比二百贵多了。”
叶枫哭笑不得,说道:“我要毛叔叔身上的皮夹克,我再加两百,不,我加二百三十七块零五毛。”
叶枫一口气把自己所有的零用钱说了出来,问道:“行不行啊,你换不换?”
毛爸爸在前面正开着车,听着后面两个小人换东西,最后听到叶枫要换自己身上的皮夹克,知道是给叶大元的,对叶枫的孝义很感动。于是说道:“小枫,叔叔给你换,不过不要你的零用钱,就要那个奖杯。”
叶枫急忙说道:“那怎么行,你那衣服可是三百多块钱买的,我一个奖杯值不了这么多。”
“小小年纪还懂得这些,难得啊”,毛爸想着说道:“没事叔叔都穿久了,袖子上还有一个烟头,值。”
到了叶枫家门口,叶枫不好意思接过那件皮夹克,给毛爸鞠了一躬,说道:“谢谢毛叔叔。”
到了屋里,叶大元正擦着桌子,想着把奖杯放哪。刚才毛爸给他打了电话,他知道叶枫获奖了,一等奖。
“儿子,把奖杯拿出来让我瞅瞅。”
叶枫见父亲高兴的样子,觉得很不好意思,把皮夹克举起来说道:“爸爸,奖杯我给换了,换了一个皮夹克。”
叶大元乍一听还以为怎么了,最后看到那件熟悉的皮夹克,知道自己儿子做了什么。他拿起皮夹克悄悄擦了眼角的泪水,说道:“孩他娘,去买斤肉,儿子都会孝敬老子了,高兴啊,真高兴。”
叶枫看着父亲一边笑着一边流泪,也笑着要给父亲试衣服。叶大元穿上那件皮夹克,在镜子前照了又照,说道:“早就说毛老板这衣服为我买的,看看多合身。”
叶枫自动忽略父亲拉起锁链时耷拉的前襟,也附和着说:“对,就是给爸爸买的。”
叶大元有了皮夹克,恨不得天天传出去,可是他干的都是脏活累活,实在舍不得。所以只有在收账的时候才能看见一个上身穿着一件名贵皮夹克,下身穿着一条土气劣质西裤的叶大元四处走来走去,
这天叶大元去花莲南关的超市收账为了省油他没开车,回来时由于天已经黑了,他为了赶近路不得经过花莲的“洗头一条街”。
虽说是洗剪吹,但是每家都开着红色的灯光,没见理发师只见站街女,叶大元快步走着,他不想看这种堕落的城市,会影响他奋斗的心。
由于他穿着一件名贵的皮夹克,站街女像苍蝇闻见肉似的朝他扑过来,叫着:“老板,来吗,看看人家的小mm。”
“起开,起开,我还回家呢。”
站街女不依不饶,依旧死死拽着叶大元,这些经年的窑姐早就摸到了叶大元腰间鼓鼓的钞票,怎能轻易放过。
“都起开,你们这群骚**。”
叶大元怒了,开口骂道。
一个女的不干了,叉腰回骂:“你个人模狗样的老西,让你来是看得起你,还上脸了。”
叶大元没回嘴,他看见几个纹身青年向他靠近,赶紧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一个人拦住了叶大元的路,他叫黑皮,是花莲有名的小混混,属于那种无赖中的无赖。今天本来也没他什么事,但是他看到叶大元穿着一件和他一样的皮夹克,心里很不舒服,所以就想出口气。
“刚才是你骂她们吗?”
那群窑姐见黑皮为她们撑腰纷纷起哄道:“对就是他,人模狗样,还穿起跟黑皮哥一样的皮夹克,你买的起吗,八成从哪偷得。”
黑皮也说道:“我也觉得你是从哪里偷得,要不咱们去警察局问问?”
“胡说八道,这是我儿子给我拿奖杯换来的,你们别瞎哔哔。”
“那就是你儿子偷的,小孩子就敢偷东西,大了肯定也不是什么好种。”
叶大元最看重的就是叶枫的未来,被黑皮如此侮辱他怎能咽下这口气。一拳把黑皮抡到,骑在他身上骂道:“叫你瞎说,叫你瞎说,你才不是个好东西。”
叶大元干苦力出身,自然有一膀子力气,黑皮整日吸毒泡妞根基都毁了怎能打过叶大元,被叶大元揍得七荤八素后眼睁睁看他离开。一边的站街女早跑的没影,活该自己出这个头。
看着叶大元远去的背影,黑皮狠狠说道:“我跟你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