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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神话,是怎样的谣言?(1 / 1)

特莉丝愣愣地看着这一切。

她的视线,定格在那流淌聚合在地面上,宛如一片湖泊的黑色事物上。

那站定在庭院侧门的女人,已经来到了她的面前。

对方的双眼一片灰白,显然是已经失去了视觉。

但是,对方却像是能够看到她一样,在她没有出声的时候,站定在她身前,而且特意给她的视线留出了空位。

特莉丝抬起头,望向对方的那一刻,对方出声道:

“这是‘黑夜’,是黑夜王朝的遗留,吾等之主,永恒的太阳神,与黑夜对抗。”

特莉丝看见,她伸出了手,向着自己伸了过来:

“愚昧的盗火者,并没有意识到,黑夜不会怜悯任何人,背叛了吾主,也不会得到黑夜的恩宠。”

带着空灵感的音声,在这火焰燎绕的庭院,在那片黑色事物之前,回荡着:

“吾主不需要我等追寻,但我等只能追逐着吾主的脚步,避免被黑暗吞噬。”

“入夜,我等无见光火,毫无遮掩。”

“有愚人借得机敏,抢夺盗杀。”

“有愚人背弃光火,期盼永夜。”

“使人赤身,使人失物,使人困妄。”

“他们晓得幽暗的惊怖,但他们看早晨却如我等见幽暗,因为,他们的所得所有,都藏于夜中,从夜中来。”

“而神不理会盗杀,不理会愚妄,不理会我等。”

“只因,我等不识光明的道,不住在光明的处所。”

“只因,我等身无光火。”

目盲的女人,手上冒出了火焰:

“若是我等身容光火,如那火石,成了火灵,便成了神的使徒。”

“神只应身容光火者。”

“身无光火者,处于神的目光之外。”

她的手,贴在了特莉丝的脸上,眼瞳,唇鼻,也贴在了特莉丝脸上:

“我等需身容光火,才能掀起幽暗。”

“我等需身容光火,才能让神的目光垂落。”

“我等需身容光火,才能救这世间无见光火者。”

灼热的吐息,在特莉丝耳畔划过。

也正是这一刻,她的身体之中,火焰升腾而起。

......

熟悉的光景浮现,尧言回到了高楼之上。

他并没有找到在其他的痕迹,没有找到那先于自己一步离开的“猎犬”和那光影交错的污染体。

应该是安全的,扫过周围一片景色之后,他的目光落在脚下的一块块碎片上。

没有什么其他的动作,将头盔碎片收拢后,他将自己那巨大的身躯分离。

角蹄爪牙的怪鸦、形如流墨的墨鸦、形体错位的畸影鸦,安静诡怖的大嘴鸦,暗红摇曳的逆火鸦,一片片阴影小乌鸦,还有.....

看不到的乌鸦。

不,不是看不到,而是以其他乌鸦的视角,包括他整体视角也看不到的乌鸦。

但是,以这个部分自己的角度来看,就能够看到了。

那是一只光火交错的独眼鸦。

比起其他的乌鸦,这只乌鸦的体型十分庞大,怪鸦、墨鸦、畸影鸦、大嘴鸦、逆火鸦加起来都不如这只乌鸦的体型庞大。

而尧言也知道原因,毕竟这是他得到的最大的一颗星辰。

身体整体是由火焰.....不,是由光组成的火焰交错形成。

不,准确地说,应该是......

被一圈暗影围拢而凸显出的亮光。

并不是这个地方有光源,而是把这个地方的其他位置涂黑,就会让中间的位置显得非常明亮。

对比色?

这个例子,有些许接近,比较形象但有不少错位。

如果剪纸来说明的话,或许会更好,一张黑色的纸,把中间裁出来,只剩下周围的边框,就能够中间形成一个可以看过去的框。

但对于尧言来说,可以看过去并不是核心,其他的位置看不见才是重点。

而且,这个可以看过去的框,是单向的。

只有这边能够看过去,对面看不过来。

单向透视玻璃?

也并不够准确。

因为,能力,他也已经能够大致确认。

“第四面墙。”

他翻找着记忆,从记忆中找到了这个词。

而他,也明白了那个光影交错的污染体,为什么会去到那个世界。

这个能力比起他,要更适合那个被他算计的污染体。

那个能够通过光、通过视觉、通过各种光影现象使用能力的污染体。

不过,很可惜的是,最大的这块已经被他拿走......

不。

想到这里,尧言思绪一顿,最大的一块,真的被是自己拿走的?

在他之前,一直在窥视他的那只太阳神,那只被当成太阳神的精神世界生物,如果没有被杀死的话,或许拿到这块星辰的就是它。

但是,除了被杀掉的“太阳神”本身之外,那只猎犬,有没有取得更大的星辰?

能力的类型还真是多种多样。

既然存在“第四面墙”,那么,“第三人称”甚至“第一人称”这种概念,是否也有对应的能力?

而尧言这个时候,也在思考一个问题。

那就是......能力的“契合度”,他的能力“契合度”,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

他所拥有的能力,一个个排列下来,一个个寻找共同点......

概念是人类认识活动的产物,是人类将感知到的事物以某种符号的形式抽象提取、加以描述后的产物,是认知、是思维的基本单位。

在这个精神世界,把他的“乌鸦”的能力,描绘成某些“概念”的复合,或者是概念再加工后的产物,应该没问题。

大嘴鸦所代表的能力,应该就是他生前时人们关于“乌鸦嘴”这个概念的复合产物。

一个能力,大致有三个区间。

第一是前置条件,是这个能力使用时需要满足的、能力本身之外的条件。

第二是效果,是这个能力使用后产生的现象。

第三是范围,是这个能力使用后能够生效的目标对象。

前置条件和范围容易混淆,但是效果就能够比较明显地区别开来。

从这三点来看,“乌鸦嘴”和“谣言”的关系是什么?

是乌鸦嘴制造谣言?是这种情况让这个能力和他契合度高?

还是人们把一个人描述、定义为“乌鸦嘴”,这种结构,与谣言契合?

又或者,是人们将以“乌鸦嘴”为模板,将自己的思维想象投射出来,形成了具备“谣言”部分的精神产物?

尧言虽然对于进入精神世界、试炼空间时出现的文字比较信任,但是他怎么也不可能完全信任。

一旦出了差错,有事的可是他自己。

而且,他也已经经历过了,那种模糊的表述,带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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