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亲(1 / 1)

喜服在拜堂的前一天就已送来,果然精巧无比,连一根线头都瞧不见,简直浑然天成。

阮林春对着镜子端详了半个时辰,越看越爱,饶是她颇具自知之明,此刻也觉得自己美得冒泡——真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啊。

就算她只有五分姿色,在这身衣裳的烘托下,也硬生生提成了八分,连肌肤都白了两个度。

唯一的遗憾是裙摆太长了点,让她看起来像个拖把——这样子真能撑到上花轿吗?只怕还没出门就成了破布吧。

程皇后派来的掌事嬷嬷几乎忍俊不禁,觉得这位小姐真个有趣,“姑娘放心,用不着您自己动手,有人帮您拎着哩!”

说罢微微侧身,露出身后四个粉面樱唇的宫娥来,一色的天青色服饰,连表情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可见训练有素,必会忠实扮演好衬托红花的绿叶,绝不会抢去新娘子的风头。

阮林春深深感激程皇后的体贴,想从后宫佳丽三千里头找出这么几个姿色平庸的宫婢,可见程皇后费了不少心——太感动了。

于是慷慨地赏了一人两锭银子,让她们先去客房歇下,这厢则有崔氏提前预定好的梳头娘子,专门为她整理发髻。

这个一般是在新婚前天完成,梳头太费事,当天肯定是来不及的。像阮林芳那时候就顶着这么个高高的发髻躺了一夜——颈下还是硬邦邦的木枕,为的就是怕弄坏了,还得重来。

阮林春一想想那个悬空的姿势就觉头皮发麻,这样真的能睡好吗?

忍不住向崔氏央求,“娘,我能不能不梳啊?”

崔氏面无表情,“可以啊,那你就顶着一头乱发去见程公子吧。”

阮林春咽了口唾沫,想起程栩对明日抱着多么大的期待,只得让步,算了,仅此一回的大事,付出点牺牲在所难免。

于是怀揣破釜沉舟的勇气坐到梳妆镜前,看喜娘慢慢为自己挽发。

那喜娘笑道:“老身为无数的新人梳过头,还没见过小姐您这样的,当真是又厚又密,还丝滑如缎,怕是天仙下凡都得自愧不如呢!”

虽然不乏拍马屁的嫌疑,阮林春听着还是很高兴,让紫云赏了点碎银给她。

不过,她也觉得自己的发质貌似变好了点,刚进京时还是一捧枯槁稀疏的头发,发根更是接近暗黄——那是长年劳作加上营养不良的痕迹。

结果才过去一载,就变得这样稠厚浓密,不晓得是她保养得宜,还是原主本身的底子就好。

也许程栩夸她的那些话不全是违心——她确实变漂亮了。

阮林春稍稍抿唇,向镜中的自己抛了个媚眼,风情尚缺,但看着至少已不那么别扭。

回头她可以在程栩身上试一试。

顶着梳好的高耸如云发髻,阮林春只好放弃侧卧,改为直挺挺的躺着,两手交叉放在胸前,模样很像棺材里被封印的吸血鬼。

万幸的是不必像大姐那样垫木头,阮志胤不知从哪给她寻了个流线型枕头,靠上去又软又滑,而且清凉无比——阮林春猜测可能是石膏做的。

多亏这个宝贝,阮林春一夜好梦,半点也没觉得燥热烦闷。

次早就剩下开脸和上妆了,虽然过程中略微有点刺痛,可用丝线绞去脸上的汗毛之后,这张脸看着确实光嫩不少。而且那喜娘的手也很巧,尽量避开任何能造成瑕疵的部分,而是专注提升她的美貌度。

这人若生在现代,一定是个高明的整形医师。

上完妆后,镜中人简直焕然一新。更令她惊喜的是喜娘没给她用那种死白死白的面脂——阮林芳结婚时的妆就很不正常——只在脸颊上稍稍扑了些粉,用以提亮肤色,还用胭脂膏子营造出一种自然的红晕感,使她看起来不胜娇羞。

简直神技啊!

阮林春叹为观止,“嬷嬷,您怎么想到的?”

那喜娘笑道:“若是给旁人上妆,老身自然怎么隆重怎么来,但,世子爷专门嘱咐了,要‘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老身倘若画蛇添足,只怕世子爷还得怪罪呢!”

阮林春没想到程栩在外人面前也这样口无遮拦,还将她比作芙蓉花,脸上不禁染上绯霞——本就涂了一层胭脂,这下更红了。

不过,程栩的审美却是相当不错,若非他插手,阮林春自己肯定是想不到要这么画的——她还不如一个男人,忽然感觉好失败。

不过,反正这男人是她的,日后让他当她的专属化妆师就是了,阮林春很快振作起来,任喜娘为她戴上耳铛项圈臂钏等各色饰物,最后再披上那身大红飘逸的喜服,简直如壁画上的仙人,恍惚间要飞升而去。

阮林芳等众姊妹早就在门前等候,许怡人也来了,一见到她,个个称赏不已,“怪不得总说女子出嫁那日是最美的,我若是个男人,眼睛都要看直了呢!”

便是姊妹中最不待见她的阮林红,也不得不承认当这位姊姊出现的时候,眼前确实一亮——不晓得哪个喜娘上的妆,回头一定要让母亲仔细打听,自己出嫁时也请她来化。

至于阮林絮的处境就很有些尴尬了,如今全京城都知道她的身世秘密,知道她是小妇养的——她恨不得再不要出门,但,若真如此退缩,岂不更让那些人看笑话?

既然这般,她偏要来,也好让这些人知道,她阮林絮不是轻易能被打垮的。

上回阮林芳出阁,她打扮得万紫千红,成功成为婚宴上的焦点。这回则是含蓄温雅,只着浅粉色襦裙,连珠钗都没戴,只在鬓边簪了一朵浅淡的白芙蓉,整个人袅袅婷婷,不染尘埃——看似是避免与新娘抢风头,实则处处用心,打造出一种此时无妆胜有妆的效果。

阮林春心想原女主真是进益了,不再明晃晃地打击对手,而是另辟蹊径,总之一样的讨人嫌。

阮林芳早就撇过头去,都是千年的狐狸玩什么聊斋,对这个妹妹的把戏,她一清二楚,奈何都是自家姊妹,不好同室操戈让人笑话。

只能装成看不见。

许怡人就没这顾忌,她本就为好友打抱不平,如今见阮林絮公然挑衅,忍不住呛声道:“阮三姑娘,今日是你姊姊的喜宴,你打扮成这样是何意,难不成在穿孝吗?”

阮林春:……

没想到这姑娘看着文文静静,居然出口成脏——哇,太佩服了。

阮林絮也没想到这姓许的如此歹毒,开口便是诅咒,当即沉声,“许小姐慎言,家父家母俱健在,岂容旁人诋毁。”

这个家母当然指的是嫡母,然而许怡人偏偏要曲解其意,“是么,那看来我孤陋寡闻,那位白夫人居然还能活得好好的,当真是祸害遗千年。”

言下之意,白锦儿但凡有点骨气,就该一索子吊死,免得留在世上任人指点。

阮林絮气得浑身乱颤,却又不好与许氏撕破脸——在场可没人会帮她,只能装作不闻,铁青着脸上前,对阮林春道:“姐姐,我当真不是有心的,为了补偿你和母亲,我把旧日的衣裳头面都变卖了,凑成这一份贺礼,还望你能笑纳。”

好像她现在一穷二白,实在没有可穿的衣裳。

别人或许会被这副假象蒙蔽,许怡人偏偏不上当,“那看来三小姐还真是有自知之明,特意穿一身粉的,生怕咱们不懂呢。”

粉红都是妾室所用,喜宴上这样穿,岂不暗指将来会作妾?

阮林絮本就担心自己与顾誉的婚事会变卦,闻听此语,恰好激中她的心病,再也忍耐不得,放下礼物便掩面跑出去。

阮林春也没让人追赶,走了更好,省得碍事,今日是她的大日子,她可不想任何不相干的人前来打扰。

等到更衣完毕,前院的小厮兴冲冲过来传话,“程姑爷来了!”

阮林春急忙要起身相迎,阮林芳忙按着她,“且别急,让咱们先试一试,看他够不够格当这妹夫。”

按照习俗,新郎官上门是不能轻易见到新娘的,娘家姊妹会出各种刁钻古怪的问题阻挠,一则考究新郎的学识机变,二来,也能讨几个红包,添添喜气。

阮林春央求道:“好姐姐,你别太难为他,意思意思就够了。你要钱,只管从我这里拿。”

她倒不是怕程栩答不出,而是怕程栩的体力跟不上——不晓得他是骑马还是坐轿,可从平国公府到京郊这么远距离,已经够辛苦了,阮林春实在不想再出什么意外。

阮林芳抿嘴笑道:“二妹真是善解人意,还没拜堂就体贴起自家男人来了,如此,我越发得瞧瞧,那程世子当不当得你对他好。”

说罢,便和许怡人几个揎拳掳袖,张牙舞爪站在门边,摆出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架势。

阮林春:……

忽然有点心疼未来相公的小身板,但愿他别被这群母老虎给吓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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