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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伙伴(1 / 1)

死了一只幼崽和成年冰雾狼,群狼哀啸。

郑天站在原地,心情有些低落,两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但这就是自然规律,这就是弱肉强食,繁衍与死亡并存,唯一不变的只有永恒流逝的时间。

群狼哀嚎完后,在狼王的带领下站在郑天对面,有几个露出尖牙,眼中是嗜血的光芒。

两只幼崽一个躲在母狼身后,另一个则站在狼王身边。

郑天与狼王对视,眼神深邃。

狼王上前伸出一爪,巨大的爪子在郑天眼角轻轻一划。

郑天双眼一眯,没有任何动作,因为在狼群中所有成年狼眼角都有一道伤疤,所料不错,自己应该是获得狼王的肯定。

“嗷呜!”狼王仰头一声狼啸。

“嗷呜!”包括幼崽在内所有狼都在狼啸。

紧接着所有成年狼一个个走近郑天,绕着走完一圈后回到狼群,狼王带着它们远离冰原。

只有一只小可爱一步三回头,不舍的看着郑天。

郑天朝它招招手,温柔一笑。

这小家伙也学着郑天的模样,抬起肉乎乎的爪子,吐出可爱粉嫩的小舌头。

狼王回头盯着郑天一眼,紧接着朝狼崽咆哮一声,群狼哀嚎,母狼甚至留下眼泪,伸出舌头使劲舔着幼狼。

接着这个小可爱就被推出狼群,狼王带着群狼消失。

呆萌的它这才反应被抛弃,哀嚎着边跑边叫,极可怜。

郑天跑上去将它紧紧抱住。

“小狼!以后我们就是伙伴了!”

“嗷呜!!”

………………

回到古城居,郑天身边多了个小奶狗,不,是小奶狼!小奶狼极其不怕人,还好动,上蹿下跳,随便乱跑。但在郑天生气严厉训斥后,夹着尾巴一脸委屈的跟在身后,但从灵动的双眼就知道,它对这一切都充满好奇。

郑天从怀中掏出几文钱,从一名小摊贩手中接过两个鸡腿,一个抛给小奶狼,一个自己啃着。

小奶狼吓了一跳,嗅了嗅这个美味的鸡腿,一口咬在口中,肥腻多汁,开心的连双眼都眯起。

“哈哈!这是鸡腿,我们人类的食物,以后你也可以吃的!”郑天开心道。

小奶狼眯起眼,摇摇毛茸茸的尾巴。

小时候住老家有条中华犬,名字叫大白。每天放学回家只要喊一声,必定屁颠屁颠跑过来,绕在身边吐着舌头乖巧的很。后来被人下药偷走,郑天伤心了好久。

那时候一直想不明白那么乖巧懂事的狗狗,这些人怎么就下的了手呢。后来长大才知道,为了利益有些人甚至可以连人性都可以不要,又谈何一只狗呢!

再后来在新闻中看到很多养狗的爱狗人士与小区居民发生争执,咬伤路人。看到很多人放开狗绳,看着狗狗开心的玩耍,而完全无视周围人害怕的眼神,顶多会微笑着加上一句:“我家狗狗不咬人!”紧接着扬长而去。但是也会见到给狗狗带上口罩,系上狗绳的人露出歉意一笑,接着还有将狗狗当成孩子呵护有加的,喜欢与狗狗聊天,狗狗行为举止更像人的时候,也会兴奋的惊叫。

郑天一直认为人是具有思维能力的生物,而狗是倚靠本能生存的动物,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郑天奉行不能因为养狗而给别人造成麻烦,也不能因为别人养狗,而一棍子打死。

所以郑天不会将小奶狼当成所谓的孩子,更也不会要求小奶狼与人类的言行举止一模一样。至于牵绳套口罩之类的也不会做,因为这是古城居,妖兽横行的地盘,而不是现代人类居住的城市。

狼牙要磨才能锋利,于生死间淬炼意志,这是郑天对小奶狼在这末日中的要求。

回到住处,胖子早已按捺不住,从大厅一跃而出,笑着说道:“事情办的怎么样?”

郑天撇撇嘴,小奶狼从身后走出。

“狼?这么小还不够胖爷塞牙缝呢!”胖子惊嫌弃道。

小奶狼顿时对胖子龇牙咧嘴,虽然不明白胖子的话,但能感受到胖子口中的恶意。

方圆从药草堆中走出来,一身的药味。

“这好像是冰雾狼!狼崽!看其浅蓝色的眼睛应该只有聚气初级,只是这头狼有些怪异,具体哪里怪我说不出来!”方圆嘀咕道。

郑天笑着点头道:“读书人就是不一样,只看一眼就全猜对了。这只小奶狼是比较有灵气一些。!”

方圆恍然,点点头谦虚一笑道:“过奖了!只是刚好在一本书上看到些皮毛。”

“吆呵!那你倒是说说这头冰雾狼的潜力如何!”胖子摊开双手,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方圆沉思一会后道:“冰雾狼,因其口含冰腺,可喷冰雾,因而著称。属性为冰,天生喜冷不喜热。又因其长相出众,双眼犹如炫目的蓝宝石,而白色代表纯洁,蓝色代表神圣,相传为古代圣人专属坐骑,冰雾狼后期可进化为圣狼,拥有毁天灭地之能,但书上记载已有十数万年不曾出现。”

郑天抚摸着小奶狼的脑袋笑道:“原来你这么厉害的啊!”

“嗷呜!”

“这么小能不能喷出冰雾啊!”胖子好奇的问道。

郑天摇摇头,方圆也耸耸肩。

三人同时看向小奶狼。

“嗷呜!”小奶狼一声狼啸,灵动的眼睛满是好奇。

“它听不懂我们讲话吧!”郑天无奈道。

“噗!”突然一道白色的冰雾从小奶狼口中喷出,瞬间将胖子喷成雪人。

“你大爷的!”胖子冷的直打哆嗦,抄起一根木棍就要与小奶狼干一架。

小奶狼龇牙咧嘴,朝胖子跃去,胖子吓了一大跳…………

三人一狼在院中玩闹一会后,从门口进来一人,正是韩信。

韩信手中捧着一只精美酒壶,釉色光亮好看,绘画技巧精湛,瓷器温润如玉,是上等的手艺。

郑天捧在手上仔细抚摸,寻着纹路一点点看过去,接着点点头满意道:“很好!先来一千件!”

闻听此言,韩信惊喜交加,连连鞠躬。

事情一了,郑天松了口气,最近事情太忙,但终归是有了收获。由于外城与内城中间隔着一堵墙,因此内城中的人极少与外城的人有联系,可最近有些不太平,在店铺门口总能见到一些来历不明的人,有好几次甚至明目张胆的在酒铺闹事,但都被郑天巧妙化解。这件事情,郑天也与居头说起过,得到的答复模棱两可,郑天猜测由于这段时间风头太猛,酒铺已经引起某些内城人的注意。

这晚入夜,郑天躺在床上,思绪万千。

来这里二月有余,从一开始的籍籍无名到现在凝气初阶,朋友三四个,酒铺数间,外城庭院一座,狼一条。这在曾经的社会怎么也算是中产阶级了吧?

郑天接下来要推翻古城居原有秩序,逐步控制古城居,将这几十万人牢牢握在手中,为末日的到来积蓄力量,因为外城这里每个普通人的力量都堪比丧尸头目。更强的郑天没见过,因为一直没有机会进入内城。再接下来便是驯服妖兽为人类所用,这些目标如登天之难,郑天依旧决定要试试看。

黑夜中三名黑衣人,从内城中跃出,紧贴着墙根行走,动作很快,每一次蹬步都可跃出十数米,很快来到一间小庭院中隐蔽起来。

黑衣人一来,郑天便睁开双眼,黑暗中异常明亮,紧接着耳朵微微一颤,静静聆听黑暗中的细微动静。

不得不说这些黑衣人武功极高,最强的已经达到凝气中阶,最差的都有凝气初阶。因为原生物质的原因,这段时间身体在不断进化,促使郑天的感知能力变得非常强大,甚至闭起双眼都能模糊的感知周围一切。

躺在床上没有丝毫动作,郑天嘴角微微上扬。

这段时间都在与妖兽搏斗,与人类的对战少之又少,郑天渴望一战。

三名黑衣人在黑暗中屏气许久,确认没有惊动屋内几人后,动作流畅连贯,一口气翻滚到门口,戳破窗口那层砂纸后,伸进一根空心竹子,喷出一大口浓烟。

三人屋子是连在一起的,郑天睡在中间,胖子在左屋睡的像头死猪,呼噜打的要死要活,如同鸣奏一首交响曲,郑天第一次听胖子打呼噜,一夜未睡随时担心他会因此死掉。方圆睡眠较浅,睡在右屋。小奶狗则是感到一丝异样,抬起狼头观察片刻后,趴回地上继续眯眼。

三人稍等片刻,两人很快就鱼贯而入。屋中黑暗,有一人燃起火折子,直奔郑天所在房间。又由于屋内过于黑暗,今夜明月不显,一蒙面黑人从袖口中掏出手帕,使劲捂住床上郑天的口鼻,紧接着用麻布棉被一卷,便将郑天整个人包好,抗在肩上就跑,却不曾想这人极重,黑衣人脚下打个哆嗦,差点就将今夜喝的酒水吐出来。

扛人的黑衣人向另外一名黑衣人示意没问题后。三人抗起郑天一路往城内跑去,艰难的翻过内墙,黑衣人两脚发软,差点摔倒在地,幸得另外两名同伴及时出手,这才免遭腰伤。

一路疾跑,三人扛着郑天往一处荒地跑去,不一会就停下来。在荒地中有一凉亭,有一人身穿白衣袍,左手持折扇,右手握着两枚圆润玉石,早已等候在此。

“少主,人已带到!”顾不得身体酸软,扛着郑天跑上一路的黑衣人,气喘吁吁邀功似的禀报道。

“做的很好!”名为少主的男人收起折扇,满意的点点头。

“打开它!”矮小黑衣人朝另外一名黑衣人道。

“是!”

麻布棉被打开,顿时露出里面肥头大耳的胖子。

“啊!”三名黑衣人同时惊呼,其中一人腰扶的特别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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