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只听见张芸英突然惊呼了一声,这才想起来刚才追出来的时候顺手把这支笔也带了出来,不过这时候她想藏也藏不住。
“怎么了?我就是好奇而已,至于这么惊讶吗?”张静江疑惑道。
而另外几人也看见了张芸英手上的那支笔,不过她们都知道这支笔的来历,也都默不作声。
“爹地,这是一个朋友送的,你可小心点,别弄坏了!”张芸英此时就像把自己最心爱的东西割让给别人一样,极不情愿的把钢笔递给了自己的父亲,而且还不忘叮嘱道。
“不就是一只钢笔吗?你要是真的喜欢,我让人再去买不就行了。”张静江笑着接过女儿递过来的钢笔,开始仔细的观察着钢笔。
“咦!”张静江突然惊讶道。
“怎么了爹地?”张芸英关心道。
“没什么,就是被这这支钢笔的做工惊讶到了,这笔哪有卖的,我都想去买买一支了。紫竹?这不是中华商行销售的钢笔牌子吗,不过我知道他们家圆珠笔不错,钢笔也就中等水平,怎么有这么精美的产品存在?”
看着自己手上的那支钢笔,张静江爱不释手道。
中华商行就是李恪的公司,隶属于美华银行,类似于百货公司的性质,也做一些代理,就跟这个时候洋行一样。
“爹地,这是纪念款,你当然在市场上看不到,可以还给我了吧,免得给我弄坏了,这可是我朋友送我的礼物。”张芸英骄傲的说道。
“好好,还给你!”看着自己女儿这么在意这支钢笔,他虽然有点疑惑,不过也没有去多想,便还给了自己的三女儿。
从父亲手中接过那支钢笔后,张芸英就检查了一下,发现没有损伤就好好地收起来了。
直到第二天,张静江的小舅子来到家里,他才知道他的三女儿在回国的轮船上遇到了一个叫作‘李恪’的年轻人,而且两人好像在谈恋爱。听到女儿谈恋爱,张静江也有吃惊,不过听到跟女儿相处的那个年轻男子叫李恪后,他就更惊讶了。
他本想知道这个李恪是不是他之前跟老蒋谈到过的那个李恪,不过他的小舅子知道的也不多,最后他是在自己三女儿口中确认了二者的确是一人。虽然对于自己的女儿瞒着自己跟别人谈恋爱,张静江有点不高兴,不过他也没有反对。
这个李恪从目前来看倒是跟他家也算是门当户对,就是不知道为人怎么样,所以还得仔细考察一番。
。。。。。。
三天后,重庆朝天门码头,李恪乘坐的轮船经过三天的航行终于到了重庆,看着一片热闹非凡的朝天门码头,李恪也感慨万分。
此时的重庆还在四川境内,是唯一能跟省会成都媲美的城市,加上其位于长江与嘉陵江交汇处,交通比较便利,经济也比较发达,隐隐有超过成都的趋势。
此时的朝天门码头的河水很是不一般,长江的河水是清澈的,但嘉陵江的水却因为上游地区刚下过大雨是浑浊的,造成码头这里江水一般是清澈的,一般是浑浊的。
此时的朝天门码头,除了像李恪乘坐的这种汽轮之外,还有着不少老式的桨船,基本上是负责三岸之间的摆渡。而除了来往的旅人,码头上招揽生意的人很多,有着不少揽客的‘棒棒’,这个重庆一种特色团体。
‘棒棒’,其实就是脚夫或者苦力,就是为别人挑货,而赚取一定的钱财。‘棒棒’这个称呼,是重庆专有的,也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在重庆开埠之后就大规模出现了。
李恪虽然没带多少东西,但是他以及四个保镖的行李也有着六个行李箱,一上岸立即就有好几个棒棒围了上来。
“先生,要不要挑行李,重庆哪个旮旮旯旯(四川话为kakaguoguo)都可以到,只需要4毛钱(银元)。”
“先生,我这身体好点,我3毛钱就可以了。”
或许他们看出来了李恪等人的不一般,所以就争相抢活干,甚至李恪还没开口说话就相互之间就压价了,这倒是让李恪站在那有点好笑。
不过他认真观察起这些棒棒的穿著后,最终还是没有笑出来。这些棒棒一天到晚都在码头揽活,就是为了混一口气饭吃,以及补贴家用。他们干的又是体力活,加上重庆道路在这个时候那只能一个字形容“坑”,挑着东西爬个坡就累得不行,加上重庆的温度又高,所以一个个就穿着一件褂子,漏出来的皮肤也都晒得黝黑黝黑的。不过看着那些骨瘦如柴的棒棒,他心里也五味陈杂,这个时候的国人日子真不是很好过,连基本的营养都不能保证。当然在这个年代,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还管什么营养。李恪前世看过一些抗战的史料,那些当兵的很多人都骨瘦如柴,跟作为侵略者的鬼子相比,着实在身体上就弱了不少。
不过就在李恪本想找两个棒棒帮他挑东西的时候,忽然意外发生了,只见一个年龄不大的小伙子撞了一下其中一个保镖,然后就惊慌失措的倒在了地上,脸上充满了恐惧之色。而在他倒地的时候,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被他从手里甩了出来,并落在地上,众人这才看见地上的东西,也都一脸惊慌。
“枪!居然是枪!”周围的人看清地上的枪之后,就赶忙后退,看着李恪等人眼光也带着一丝敬畏,不敢靠的太近。
至于那个倒地的人,其实就是一个小偷。本来他是想偷李恪身上的东西的,不过由于被几个保镖围着,不好下手,看见旁边几人身上鼓鼓的,就打算从保镖身上下手。
他是惯偷,手法熟练,不过就当他刚得手的时候就发现了手里的东西不对,一看就当即丢了出去,他人也摔倒了。很快他就被反应过来额一个当即放下行李的保镖给制住了,那个丢枪的保镖则是从不远处的地上捡起了那把手枪,拿着枪扣动了枪栓,一脸不善的指着那个小偷。
他在老板面前居然被小偷把枪给摸了,这让他很丢面子,所以对这个小偷也就没好脸色了。
“浩文,把枪收起来,这是公共场合,别把警察引来!”李恪吩咐道。
“是!”说完那个保镖就把枪收了起来。
“小伙子,你这手法不错,不过下次偷东西之前最好长点眼力劲,下次可不一定遇得到我这样的人。”李恪来到那个小偷面前,拍着对方的肩膀淡淡地说道,便对旁边的保镖吩咐道,“把他放了吧,没出事就行!”
“起来,快滚,别让我再看见你!”那个丢枪的保镖不客气地说道。
“多谢饶命,多谢饶命!”看见李恪放过自己,那个小偷连忙站起来作揖道,说完立马就转身跑了,中途还摔了一跤,不过也不管有没有受伤,站起来就又跑起来,好像是想离开这个对他来说的不祥之地。
“三少爷,三少爷!”
这个事对于李恪来说,只是一个插曲,就当他准备找几个棒棒给他带路的时候,远处传来一阵嘶哑的呼喊声,其中还带着一丝激动。只见一个大约50多岁、衣着朴素的老年人正在人群外朝着李恪招手,脸上很是激动,其身边还跟着几个年轻小伙子。
看着走近的这个老年人,李恪也有些愣神,他觉得很熟悉,但就是想不起来是谁。
“霖叔?”李恪从模糊的记忆片段里找到了一个符合的称呼,不确定地说道。
“三少爷,真的是你呀!我刚才看着就觉得有点像,这才试探地喊了几声,没想到还真是。三少爷,你这一走可就是十年啊,今年都是第十一年了,变化太大了,我都差点没认出来。”
看着真的是自家三少爷,这个被称为霖叔的男子紧紧地拉着李恪的手,激动地说道。
霖叔姓李,单名一个霖,是跟随他父亲的老人,也是从小看他长大的人。
“霖叔,你还是没变,依然那么有精神!”李恪笑着道。
“你们几个还不快点见过三少爷,把行李也都接过来,一点眼力劲都没有。”看着身边的几个下人傻站着,霖叔不禁呵斥道,转而就回过头对李恪笑着道,“三少爷,我这老咯,不能跟你们年轻人比。”
“霖叔说笑了,你这可不算老。对了,你们怎么知道我今天到?”李恪好奇道,他只说了大概时间,照理说家里应该不知道自己的具体到达时间才对。
“三少爷,我们不知道你今天到,而是老爷说你这快到了,就让我每天带人来这盯着,免得三少爷你离家十年,不知道回家的路。”霖叔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