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奚白说。
是你自己找上我的。
要刺杀魔王首先要去地狱,地狱和大陆是隔绝的,要从陆地上打开通道需要七个种族的信物。公主被抓走后,王国王子已经出发拜访各大种族收集信物,他也是教廷钦定的勇者。
但各种族的信物都是种族生存的立身之本,绝不可能轻易交给一个人类。
“先去精灵族吧。那里我熟悉。”莺说,决定第一个对自己的族群下手。
第110章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5)
精灵族是一群天性纯洁热爱自然的种族,他们由母树孕育,从果实中降生,生命漫长。天生就是优秀的弓箭手,对自然元素有极高亲和力。
一次深渊之力污染将母树分成两半,一半母树仍孕育自然精灵,另一半孕育出来的精灵都变成黑色皮肤,喜欢夜晚,性情暴戾。
他们互看不惯彼此,对外却是一致的骄傲。
“精灵族的信物是母树之心,被母树根系包裹着,要拿到需要先杀死母树。”作为精灵的莺无比坦然地说出杀死母树的话。
人类的信仰是光明神,那精灵的信仰无疑就是母树。他们从母树中降生,死后回归母树。母树是他们生命的根本,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奚白并不认为一个精灵要挖断自家墙角有什么问题,他三观从根子上就歪了。
“杀死母树你不会受伤?”他装作不经意地问,分明很在意却偏偏要强装成不在意的样子。
“我早就是那棵树的弃子,和它没有一个硬币的关系。”莺浑不在意地笑着说“刺客先生见过精灵当游吟诗人的吗?假如我继续在精灵族那就无法遇见你,所以这都是命运的礼物。”
“命运喜欢开玩笑。”奚白说,然后他吹起口哨,长而尖锐的哨声响彻云霄,惊飞树林中的鸟。它们扑棱着翅膀成群飞起又被另一个庞大的黑影冲散,惊慌失措的鸣叫响成一片。
那是一只巨大的乌鸦,漆黑不详的外表,锋利的喙和爪子。它大大地张开翅膀俯冲下来,掀起强烈的气流。
莺下意识摆出防备的姿态,却看见那乌鸦怪叫一声,奚白跳上它的脊背。
强气流吹起奚白的黑袍。衣摆鼓动飘扬,兜帽向后掀起,露出他雪白的脸。黑发游蛇一样在狂风中舞动,他像踩着鸦背降临的黑暗神袛,失序混乱,黑暗不详。那飞扬席卷的黑袍,就是他的夜幕。他漆黑的眼睛可以一眼望到深渊尽头。
奚白侧头看向小镇方向,那边骑着马的骑兵正朝这边赶来。乌鸦俯冲到最低,逼近大地,然后向上腾空,气流折断周围的绿草。高高飞起。
莺站在原地,他从背后摘下弓,搭上箭。箭尾羽上系着一根细绳绑在他的手腕上。
他将箭尖瞄准奚白身侧,拉弓的手放开。绷,弓弦发出悦耳的清鸣。飞出的弓箭上附着风元素,直(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