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曾经有个代号叫天龙
趁他们下来搜索我的空挡,我当机立断,迅速跳上路基,故意暴露我的位置,以免他们搜索车辆,绑架或杀害孙若然他们。
“爱丽莎,他在那里!”其中一人发现了我的踪迹,朝着我的方向就开枪!
“追上,干掉他!”爱丽莎立即发号施令,这个身材火爆的金发女人,明显是这帮人的头头。
他们十多把枪构织了密集的火力网,子弹好几次都擦着我的头皮飞过,凭借在战场上杀出和被杀未遂的经验,所幸有惊无险!
最后两米的距离,我腾空跃起,到达最高点时伸手拉住卡车驾驶门,腿部用力一缩便钻进了驾驶室!
我所料的不错,卡车里果然有备用武器!
不管什么枪械,哪怕是汉阳造,到我手里也能成为杀器,这就是实力!
我抓起一把枪,拉上枪栓,没怎瞄准凭感觉“砰砰”连射了7枪,没办法,只有七发子弹!
“啊……shit……”
惨叫声、怒骂声不绝于耳,七人倒在血泊中,有的永远醒不过来了,有的丧失了战斗力!
剩下的几个人则靠在马路中央的混凝土隔离墩后面,猫着腰向我冲来!
“爱丽莎,我车上只有一把枪,他没有武器!”威尔逊见我一直没开枪,猜到我没有随身携带武器。
“gogogo!冲上去干掉他!fuck!”爱丽莎一次失去了七个生力军,非常愤怒,恨不得把抓住我千刀万剐!
我没了枪支,便抽出军刺,将戒指上的机关旋开,依托大型卡车作为掩体,做好了近身战的准备!
虽然他们相对来说比较弱,但我决不会轻视任何一个敌人,哪怕他是一个普通人!这就是我能够一直活着的原因!我用心感受着他们轻微的脚步声,心里默默计算着!
“十米……五米……来吧,再近点……干!”
我卧倒之后,在昏暗路灯的掩护下,从车底快速匍匐前进,在另一侧将要出车底的时候,双脚猛地一蹬,在前进中直身,军刺探路,轻松又狠辣、准确无比地刺进正在奔跑中敌人的胸膛,他瞪大难以置信的眼睛低头看了看已经没入胸口的军刺,喉结上下蠕动着,竟然发不出一丝声音,生机从他的身体里迅速流逝,瞳孔渐渐放大,直到消散!
这时,他的队友已经发现了异常,迅速调转枪口朝我射击!我扶着他的身体作为掩体,迅速超侧面移动,当他们的横截面几乎成为一个完整平面、毫无缝隙的时候,我迅速侧倒,同时释放戒指里的飞针!
“嗖嗖嗖!”
一阵微不可查的弹簧声响之后,四名敌人几乎同时看了下自己身体被射中的部位,感觉好像是被什么叮了一口,但他们的动作却开始迟缓下来,放在扳机处的手指似乎已经不是他们身体的一部分了,又像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按住一样,再也扣不动扳机!
两秒钟之后,他们四个就轰然倒地,溅起一片轻微的尘土!
爱丽莎在百米开外的位置,看着一个又一个队友倒下,心头涌现了绝望的感觉!
死道友不死贫道!
她当机立断,转身就朝着她们的越野车跑去!
“砰!”
我捡起一把枪,打在她身前的空地上!吓得她一哆嗦,便停了下来!
“你最好别动,否则我下一枪可能会射杀你!不信的话可以试试!”
我一边说,一边旋动戒指的机关,将飞针收了回来!
我走到四个晕倒的敌人面前,每人补了一刺,彻底结束他们的生命!
我不是嗜杀的人,但在战场上,也从来不扮演仁慈的角色!
我提着枪走向爱丽莎,站在她背后,打量着她:
“你们是谁?谁派来的?”
爱丽莎定了定神,缓缓说道:“我们是精灵佣兵团!是鹰隼装备公司”
“精灵佣兵团?”我听过这个名字。
人数虽然不多,但个个都是狠辣的角色,就算拼了命也会努力完成雇主交办的任务,所以在沙漠洲的佣兵界享有很高的地位,其他的一些佣兵团压根儿就不敢轻易招惹他们!
“我记得你们有十四人啊!另一个呢?”我默默计算了刚才的战果,总共杀伤了12人,而现在还缺一人!
“想知道吗?”爱丽莎转过身,俊美的眉眼一挑,像是挑衅我一样!
“你放我离开,我就告诉你他在……!”
“麻蛋!”
我还没听完她说的话,远处一千米左右的一栋楼顶上微弱的火光一闪而逝,我心头生出警兆,迅速侧身顺手搂住爱丽莎将她挡在身前,同时向越野车的车头处躲避!
1秒钟之后,“砰!”的一声响,我原来站立的位置顿现一个大坑!
“槽,竟然敢在这里用特巴雷!真是胆大妄为!”
“现在你知道他在哪里了吧?”爱丽莎得意地笑着,好像并不畏惧我:“我告诉你,他是我们精灵佣兵团最出色的狙击手,三千米的距离命中率80以上!怎么样,怕了吧?哈哈!”
“美女,你别忘了,现在你是我的俘虏!”我狠狠抓了一下她的大灯,往我怀里搂了搂。
她皱着眉头嘤咛了一声!没办法,是个女人,就有弱点!
然后我掏出电话,拨通孙若然的电话:
“你没事儿吧?”
“你……受伤了没有?”她并没有回答我,而是急切地问我。
我听到她满怀关切的声音,竟然稍微愣怔了一下,心头涌现一股热流,毕竟好多年没人这么关心过我了!
“不用担心!我没事儿!高顺和阿杰他们醒了没有?”
孙若然说:“高顺有点轻微脑震荡,我把电话给他,你跟他说!”
孙若然果然是个聪明人!
“吴先生……”高顺虚弱地喊了一声。
“高顺,车屁股后面一千米左右有狙击手,我手里现在有一个俘虏,我把她敲晕之后,会出去吸引火力,你想办法把她绑到车里,能行吗?”我说。
“没问题吴……呃!”高顺没说完,貌似比较痛苦!
“能做到就做,不行就别勉强!”我有点担心他,毕竟是战士出身,算是我的战友!
“保证完成任务,您放心!”高顺信誓旦旦地说。
我从不怀疑战友用生命来做出的承诺!
“好!”
然后,我盯着爱丽莎,问:
“你擅长什么?”
“啊?”她有点跟不上我的脑回路了,前一秒还在说要敲晕她,下一秒却在问她擅长什么!
男人都是这么善变的吗?
“我擅长伪装、渗透、情报和跟踪,也擅长冷兵器和狙击……”
我说:“够了!”
然后一记掌刀把她砍晕了过去,我生怕她醒来对付孙若然他们,又用戒指里的针刺了她一下,彻底麻醉她,没十多个小时别想醒过来!
我站起来,冲着远处的高楼竖了一个中指!然后就朝着那栋楼跑去!
我虽然跑得很快,但眼睛从没离开过楼顶的狙击点!
因为对方每次开枪,我的躲避时间将会越来越少,1秒、05秒……甚至是眨眼间!
火光一闪,对方开枪了!我当即改变线路,一秒钟,我斜向跑出近10米,足以避开危险区!
之后的行进过程中,对方总共开了五枪!而我在他开完第五枪之后,彻底隐藏了起来,消失在夜色中!
我相信,即使他有热成像,发现我的概率也微乎其微!因为我藏匿之后,往回跑了约100米,然后才向着他跑去!
我有的是办法迷惑对方!
萨姆·艾迪是一名出色的狙击手,十年前他就在沙漠洲开始了佣兵生涯,对杀戮一点都不陌生!因他性格孤傲、冷僻,在团队里除了团长爱丽莎对他还算尊重之外,其他人并不待见他,所以,他对精灵佣兵团的归属感仅限于爱丽莎。
“你是一个高手!我连开五枪都被你躲过了!你现在在哪里呢?”
萨姆·艾迪在心里默默念叨着:
“来吧,让我看看你是如何躲过我狙击的!十年来,从来没有一个能走出我枪口的人!”
忽然,他感觉身后有异动,但他并没有立即转身,而是轻轻地用左手拿起已经出鞘、放在手边的匕首,迅速向后盲刺了过来!
“别动!再动一下我就爆你的头!”我用枪抵着他的后脑勺,冷声说道!
“你很强!”他将匕首轻轻放下,将右手是指从扳机上拿开,淡定地说:
“我死在你手里很自豪,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希望你能够尊重我!”
“呵,不错!是个优秀的狙击手!”我收起枪,仔细打量着遇险而不惊、临死而不慌的他,顿时起了爱才之心!
“愿意归顺我吗?”
他说:“爱丽莎对我有恩,如果她死了我会为她报仇;如果她归顺你,我也愿意归顺你!但是,如果你比我更强,我也愿意归顺你!”
我说:“那你听好了,我叫吴迪,曾经有个代号叫天龙!不过已经有六年多没用过了,你听说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