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晚上要出来吃晚饭吗?”周北明平平淡淡,询问阿文。
“好呀!正好今天晚饭还没有着落呢!”阿文兴奋地答应。
“小明出来方便吗?”周北明追问。
“方便!包在我身上!饭店有无烟区的。”
“我让司机去接你们。什么时候到合适?”
“半小时就好!”
“好。”
周北明放下手机,对司机吩咐,把他送到上海国际饭店后,再去西岸花园接人。
墨镜司机跟随周北明许多年,只需要提“西岸花园”,立刻明白要接的人是谁。
话说阿文接完周北明的电话,兴奋地要跳起。吃饭=约会!她赶紧去卧室找心仪的衣服,边扒拉衣服边大声喊:“小黄,快,收拾东西,司机在楼下等,我们去吃饭!”阿文因为过于激动,话说得前言不搭后语。
黄彩虹给小明换好纸尿裤后,正哄他睡觉,耳边听见阿文接完电话后大喊大叫。不舍得将心思从小明身上移开,黄彩虹根本不明白阿文喊叫的是什么。
小明的眼睛半睁不闭,惬意地混沌着。
“喂!”阿文一手抓一件衣服,想过来询问黄彩虹的意见,眼见黄彩虹毫无准备,不由着急上火,“你快点呀,司机马上就到。”
黄彩虹懵懂地看向阿文,阿文不得不将周北明约她俩一起吃饭的事情再说一遍。黄彩虹听完,轻轻摇了摇头:“你去吧,我跟小明留在家里。”
阿文两眼瞪得溜圆:“那怎么能行!”
“有什么不行呢?”
阿文张口结舌,口齿伶俐如她也说不上话来。她一跺脚,是啊,凭什么不行?她跟小黄本来就是平起平坐的关系,要论专业性,她还更胜一筹呢,凭什么不行?
“那多不好意思啊。”再开口,阿文已经是笑咪咪的样子了。曾今有一位客户,说她最有福态,一看就是旺夫相,适合娶回家镇宅。她呀,也不真的盼望有个老总把她娶回家,混两顿好吃的,总还是可以的吧。
“小明这么小,出门也看不了什么东西。坐车颠沛流离的,影响他入睡。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带他出门的。”
阿文已经不在乎黄彩虹去不去了。她轻描淡写嗔怪道:“又不是小明的亲妈,想得还挺多。你呀,就是个实心眼。”
黄彩虹早知阿文的性格为人,不跟她分辩。阿文本来还想询问黄彩虹她穿哪件衣服好看,见黄彩虹低眉垂眼,眼里只有小明的样子,也懒得问了。
半小时过去了,阿文还在收拾打扮。
黄彩虹哄睡了小明,一出卧室,赫然见阿文对着镜子拔脸上的毫毛,吓了一跳。
“你,你怎么还没有下去?”黄彩虹避重就轻,没有提拔毫毛的事情。
“女人有权利迟到。”阿文一脸沾沾自喜。她很擅长露出这样的表情。
黄彩虹列身到一旁,目光徘徊在阿文身上穿的春晓的衣服上,有心开口让她换一件,又深知只会徒惹阿文不快。哪怕她说出是周先生曾亲口说的不喜欢她穿春晓的衣服,阿文也只会认为她在杜撰,真实的原因是妒嫉。
“快走吧。司机后面或许还有别的事呢。”
阿文在黄彩虹的催促下,一扭一扭甜蜜蜜地下了楼。
坐落于繁华的南京西路的上海国际饭店,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远东标志性建筑,至今仍是一家值得种草的特色老饭店。
上海国际饭店对面是风景如画的人民公园。用不了多久,公园内的地灯就会亮起,星星点点,犹如幻境。
可惜是傍晚,不然可以带小明去看人民公园内的鸽子……周北明坐在四人桌前,小小地遐想。他急于向小明展示生活的美好,几乎忘记了小明还是个没有出月子的小婴孩。
上海国际饭店内的灯光昏暗,仅餐桌上方有低矮垂下的照亮灯,恰到好处营造出私密、恬静的氛围。
周北明面朝入口而坐,他一直在幻想两大一小的人影,直到阿文被招待领到桌前,他还没有回过神。
“周总!”阿文甜甜叫一声。
周北明侧了侧身,招待恰好向后退了一步。这下周北明看得很清楚,只有阿文一个人。
“只你一个人过来?”周北明将声音压得很低。阿文以为高档的餐厅不适合喧哗,完全没有听出来声音里的失落和不满。
“小明闹困,小黄实在出不来。”
周北明豁然站起身,本想一走了之,忽然想到出来吃饭的提议本来就是自己提的,于是改为“请”的手势:“请坐。”
阿文兴奋地要窒息,笑盈盈就落了坐。
“请将点餐中的一份主食打包,其余的,可以上菜了。”周北明向一旁垂手而立的招待说道。
“慢慢享用。”周北明保持着绅士的风度,对阿文说道。说完,他信步往外走。
阿文还以为他暂时离开,去洗手间或去抽烟什么的。等到前菜、主餐都上来了,周总仍旧没有回来。阿文掰着手指,自己跟自己推理:他说要请吃饭;他说司机接;他说他陪着一起吃了吗?没有。哦。原来就是让我跟小黄两人搓一顿好的啊。
既然小黄没有来,那就由她阿文凭一己之力吃回成本吧!
……
周北明手里拎着一份打包的主餐,心里十分犹豫。他想去看看小明,又拿不准黄彩虹是否相信这个理由。
车子开进了西岸家园,时至此,墨镜司机已经敲定重点——黄彩虹。不信?他可以掰扯给你看:周总一落地就给西岸家园打电话,不惜用上海国际饭店把其中的电灯泡调离出家,然后,不顾辛劳奔波,饿着肚子,带一份外卖,又一次回到了西岸家园……
然鹅,车停好,周北明却没有下车。
他仰首坐在司机后面的座位上,心里有说不出的怅然充胀其中。
这次去美国加利福尼亚,跟硅谷的一家新生代公司谈一项专业程序开发及应用的合同。合同谈妥。因为夜里睡不好、白天吃不好,直接瘦了三斤,本应立即回国的他,却没来由飞了一次伦敦。
多少年前,她曾在伦敦留学……那时候他已经以研究生的身份去了美国。两个人擦肩而过。后来他才知道,那时候已经知道自己病了她,之所以执意去英国留学,为的就是能天天见到他。
可怜他对此一无所知,还自豪自己凭本事满世界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