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看起来一直颇有心计的女人居然是袁清一直追随的小太监,这是袁清老爹根本想不到的事情。
如果这样,这事情是真真的不简单。袁清老爹看着袁清,陷入了沉思。
皇城里,皇上在找那个小太监。他和他夫人从外地回来,听说江湖里那个邪教青要宫也在找那个小太监。
如果不是碰巧,就一定是有问题。他的儿子,搞上了一个不得了的人啊。袁家老爹摸着自己根本不存在的胡子想到。
不过事情也就这么告一段落了。袁清虽然表示不愿意和相府千金成婚,但是人都被逮回来了,还能蹦跶多久。
知女莫若母,知子莫若父。话是这么说没有错,而且事情也是如此,袁清老爹恐怕是这世上最了解袁清的人了。可是那是之前。顾白徵出现之前。
能够突然改变一个人的,有很多东西,其中一种叫做——爱情。
顾白徵和袁清他们分别以后,浪着,浪着,好不舒适。
当然刚开始对袁清还是有点思念的。毕竟在一起待了那么久不是,即使是和朋友都会有那种不忍离别的感觉,更何况她和袁清是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似乎。
现在顾白徵掏掏胸口,从口袋里拿出袁清之前丢进她衣裳里的东西——一枚金牌。
顾白徵不知道这东西具体的效用。但是在古代,能用黄金打造的东西本身都不一般,即使一般它的价格也不会很一般。更何况这金牌上还雕刻着精细的龙纹。
出自皇宫,这是顾白徵得出的第一个结论。
再结合一下以及历史或者影视剧,顾白徵很轻易的想到了这个东西的名字——免死金牌。或者叫做,皇帝的金牌。
好东西呀。顾白徵摩挲着金牌上的纹理,感叹道。
她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她审视自身就现,其实自己给袁清提供的帮助甚少,而袁清却给予她太多东西了。
顾白徵想起当初袁清把她从河阳宫的地牢里救出来时候的场景。她想了想,大概能从皇宫里把人救出来,动用的就是这东西吧。
这种东西,显然存世量不会太多,顾白徵甚至想到了,这东西大概不是袁清的私有物,而是袁家的东西。袁清这么擅作主张,也不知道他老爹知道后会是何等表情。想到这里,顾白徵忍不住笑了笑。
袁清老爹本质上也不是坏人,虽然和顾白徵针锋相对,但是还是为了袁清好的,只不过先入为主罢了。顾白徵不在意,往事如云烟,顾白徵向来不是那种会回头去看的人。
她拿着金牌,觉得这礼物太贵重,又突然想到。要是自己拿着金牌回到皇城,是不是就不必惧怕皇帝他们要干掉她了?
怪不得袁清信誓旦旦的说要和她办一场隆重的婚礼,原来是想着这一出。
话说,自己又为啥要跑来着?顾白徵摸着被自己系在腰上的金牌有点想不通了。
既然已经不需要逃命了,顾白徵摸摸金牌,那就只需要去履行承诺就好。顾白徵手一翻转,摸上了腰间的另外的一块牌子,那是东厂的玉牌。这让她想起了解诗,想起了文妃。
那前朝皇帝还是要去找的,顾白徵隐隐觉得,关系着文妃和解诗的前朝皇帝身上不仅仅只藏着关于宝藏的秘密,应该还有一点别的什么。
想到这里,顾白徵骤然又把之前不大在意的目标端正了一下。那么接下来——接下来——顾白徵摸摸脑门子,四下张望一下,真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呢。
纵使脑袋里装下了整个未明的地图,但是在这样颠来倒去,你追我赶的行路中,顾白徵早已迷失了方向。
所以,第一步就是,走出这荒郊野岭,往大路走。
之所以这样下决定,第一是顾白徵觉得再在这荒郊野外走不安全,而且自己似乎已经迷路了。第二就是,她现在金牌在手,天下她有。完全不担心被找到抓走的事情。
于是顾白徵唆使着蠢马往大路走去。走得也不急,又恢复了那种游山玩水的度,闲情雅致。于是看山是秀美的,看水是清澈的,看云是灵动的,看天是蔚蓝的,看太阳,看树,看花,看——
顾白徵仰着头看又后躺在马背上看,又东张西望的四处看,反正蠢马有灵性,而顾白徵的骑术也高,看似危险的事情,被顾白徵做得像是儿戏。
但是危险始终是危险,这不,顾白徵差点就陷入危险之中。她四处看,什么都有,也有花草,也有动物。但是荒郊野外又或者是食人族领域,始终没有看到的是人。
可是,顾白徵仰躺着,看着天边的一朵云一会变成兔子一会变成狗的时候,眼中突然映入了一个人影。
“妈呀!”顾白徵大叫一声,险些摔下了马。
“哇!”那个人影看着顾白徵要摔下马,也不帮忙,也不道歉,只是惊讶的大叫一声。颇有一番自家各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派头。
顾白徵也不是那种娇弱的只等着别人来救得少女了。她脚下用力,勾住脚蹬子,腰腹部也用力,向上一抬,然后就稳稳的坐在了马上。
这时候,顾白徵才来得及看仔细看看,那个突然冒出来的人影是个什么鬼。
不会真的是鬼吧。在这荒芜人烟的地方看到一个人影,顾白徵觉得无论如何不会是什么好事情。
于是她握住防身的武器对着人影叫道:“你是人是鬼?”
那人也不说话,冷眼看着顾白徵清朗明亮的声音问道:“你是人是鬼?”问的时候似乎还带着鼻音,让顾白徵感受到了他的不屑。
顾白徵不太理解,两人无冤无仇,为何会对自己产生不屑?不过这一句话问得,顾白徵至少知道这人是人不是鬼了。
为什么顾白徵会怀疑这是一只鬼呢?因为这个人带着斗笠,穿着黑色的衣裳,长衫,坐在一匹黑色的马上几乎都看不到他的腿。他整个人都几乎和黑马融为了一体。顾白徵又看不到他的脸,自然不好判断。
妈妈说过,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顾白徵虽然已经和那人说了话了,但是只是为了打听一下具体情况,是为了保命,现在看来,那人就是陌生人,而且和自己没有关系。
如此,那人为何要来这荒郊野外食人族的地盘,顾白徵虽然有那么一点点好奇,但是绝对不开口去问。她知道,很多时候,一旦开了口,问了不该问的,那么自己就要死无葬身之地了。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那人背后那么大一把砍刀,虽然用布裹着刀锋,但是刀柄顾白徵还是认得一点的。更何况这个样子,怎藏得住呢。
江湖人。顾白徵想。
有杀气。顾白徵想。
跑吧。顾白徵想。
于是身随意动。脚下夹紧马肚子,嘴上对着那人说:“萍水相逢也算缘分,小女子就此别过了!”
顾白徵说完,打马转身就走了,也不敢秀骑术,也不敢仔细辨别方向,朝着那人的反方向跑去。
临走前转头看一眼,看到了那人略带胡茬的下巴,还有握住了刀柄的手。吓得顾白徵一身的冷汗。
好在那人没有为难顾白徵,没有声,算是默认顾白徵过去了。顾白徵想,大概是在这埋伏什么仇家吧,看样子就是。
这件小事没有困扰顾白徵多久。当顾白徵现那人果然没有和自己过不去之后,她放下心来,但是赶路的步伐不敢停,生怕再出什么意外,于是一直朝着某个方向走去。
好在运气好,不久便到了一座城。
挺小的城市,但是看起来人不少。进进出出显得繁荣昌盛。顾白徵下马,通过城门守卫的检查,进入了小城。
然后慢慢走着,找着客栈。赶了一天的路,天色已经渐渐的黑了,顾白徵现在只想洗洗睡了。
却突然现,为什么每一个路过自己的人都在用那种看怪物的眼神看自己。要说之前检查她的守门卫兵这样看就算了,好歹人家是检查,为什么路人也这么看?顾白徵一时半会想不通。
直到走到一家成衣店门口的时候,那家店的老板偷偷摸摸的拉住她说:“姑娘,您这样可是躲不了多久的。”
啥?顾白徵大惊失色。自己在躲——对,其实她还是算是在躲皇帝要找她的人的。但是此时,那寻人令估计还没有传到这边来,顾白徵倒是没有那担心。
那别人怎知道她在躲?
“不知道老板说的什么?”顾白徵堆着笑问老板。总觉得这老板能说出这样的话不简单。
“您穿着喜服,又画着这样浓烈的妆容,想必是逃婚出来的吧。您这身打扮可是瞒不过您家里人的眼睛呢。”老板搓着手笑着说到。
顾白徵才知道,大家究竟一直在看她什么。原来是喜服。
顾白徵自己都忘了,一切事情生得都是那么快。从食人族部落出来,顾白徵确实是没有机会换衣服就马不停蹄的往大路赶。到了大路走了没多久就到了这座小城来了。
之所以那么赶得原因,主要还是之前那个有杀气的斗笠人。顾白徵觉得不是善茬,想尽快离那人远一些。
“所以姑娘——”成衣店老板谄媚的笑着,看着顾白徵,眼睛里露出来一种不会杀死人的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