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书瘦马一儒生,来日乘云踏九州!”
繁华的安溪国帝都城下,一匹瘦马悠哉悠哉的从远方走来,马背上躺着一名书生,书生头上盖着一本破书。
帝都是安溪国最繁华的城市,也是安溪国建国后建立的第一座城市,帝都城雄踞中央,环视四方,已有几万年的历史了,经历了几万年的和平发展,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都已经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可以说这里不仅是安溪国最繁华的城市,甚至在整个神弃大陆上,能超过帝都的也没几个。
帝都是安溪国的起源,这里有安溪国最强大的守卫力量,这里有安溪国最大的书院,这里有安溪国最大的酒楼,这里有来自大陆各国的商旅和游客。
帝都的人口数量超过安溪国任何一个城池,这里居住着来自大陆各国的居民,大陆上常年发生战乱,许多失去了国家,爱好和平的人都会选择来到安溪国的帝都定居,在这里,他们可以免受战乱之苦,在这里他们可以享受绝对的自由和和平。
安溪国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更是一个重视教育的国家,安溪国是一个宣言读书可以改变命运的国家,可以说,安溪国是文人的天堂,而作为安溪国文化中心的帝都,则是天堂中的天堂。
帝都有大大小小的文学世家不计其数,有大大小小的书院不计其数,文人在这里可以享受到最好的教育,文人在这里可以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天下读书人无不向往着可以来到这里瞻仰先贤。
帝都的城墙之高,可以说是铁山城的好几倍,城门口有守卫森严的御林军把守,普通百姓和远方来客想要进城,都必须要经过御林军的严格盘查,不过对于文人,这些御林军却是不敢得罪。
安溪国重文轻武,武士的地位远远比不上文人,而且当今朝中,所有权利全部把持在文官手中,而这些个儒生一个个更是之乎者也,呆板却又不失刁钻,所谓天下文人是一家,一不小心得罪一个文人,就有可能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守在城门口的两个卫兵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躺在瘦马上的书生,却是没有上前盘查,溪云骑着瘦马,拿着破书,却是好不阻拦的进入了帝都城中。
没有来过帝都的人永远想象不到帝都的繁华,只有身临其中,才能真正感受到这座有万年历史的城池透露出的古朴沧桑。
帝都的街道宽大异常,四周的建筑俨然有序,每一座建筑上都铺的是紫金琉璃瓦,这里的土地,每一寸都价值数寸金。
宽大的街道上,车水马龙滔滔不绝,达官显贵处处可见,繁华的城市中从不缺有钱的行人,这里的乞丐身价都胜过铁山城的富豪。
在这里,你可以看见身穿长袍,手拿折扇,腰挂玉佩,谈笑风生的公子书生,可以看见,轻纱蒙面,金缕裹身,脚似金莲,步若寒蝉的美人,还可以看见头戴斗笠,手握长刀,一身黑衣,行色匆匆的武士。
帝都城中,没有小摊小贩的吆喝叫卖声,没有讨价还价的争执吵闹声,这里有的是街道两旁装饰豪华的店铺,有的是明码标价,不买就滚的贵族规则。
高大的酒楼里进进出出的全是锦缎裹身的富人,热闹的赌场里吵吵闹闹的亦是一掷千金的豪门,灯红酒绿中,来来往往的无不是那些谈笑自如的贵公子。
瘦马破书一书生,像溪云这样的穷酸,诺大的街道上,拥挤的行人中,几乎找不到几个,看着客栈门口的标价,溪云却只能摇头苦笑,自己身上所有的银两竟然也不够支付一宿的住宿费。
皇帝在这里糜烂奢逸,权贵在这里醉生梦死,他们不曾见过北荒沙漠中的漫天黄沙,他们不曾见过铁山城中的饿殍遍地,他们躲在这个金窟中享受着祖辈们用鲜血与生命换来的舒适与安逸!
在安逸的生活中,他们早已忘记了外面的危险,在纸醉金迷中,他们可曾想到过那些在前方流血牺牲的勇士。
“这样的皇权,真的值得我们去守护吗!溪家的历代祖先一直在守护的是这样一群人吗?”溪云摇了摇头,牵着马向人群中走去。
溪云所过之处,人群迅速散开,纷纷露出鄙夷的眼光,溪云却没有丝毫在意。
“哪里来的乞丐,以为穿着一身儒服就可以冒充书生,真是给我们天下读书人丢脸……”
“是啊,一个臭要饭的,竟然敢来帝都……”
人群中时不时传来唏嘘与嘲讽,有好心的甚至远远向溪云抛去几个金锭子,溪云淡淡的笑了笑,摇了摇头,没有去和这帮人计较,也不值得去计较,只是接住了抛来的金子,揣在了怀中,一路下来,溪云怀中的金子已经比他离开家时所带的银两还多了许多。
“吃饭与住店的钱倒是有着落了!”溪云淡淡的笑了笑,驱马向城中的一家客栈走去。
“这个穷书生的方法倒是不错,骑着一匹瘦马,拿着一本破书,随意的在街道转了一圈,竟然讨到了那么多钱,一会暗暗的跟着他,等他住下了,我们去抢了他的银两,在揍他一顿,相信他也不敢乱说!”
“不错,这小子一看就是从外地来的,虽然我们不敢动城里的文人,但这个外地来的穷书生,只要我们做的够隐秘,相信也没人会为他出头的!”
在离溪云不远处的人群中,两个手握长刀的黑衣武士悄悄地商量着,眼睛时不时的描向溪云怀中的金锭子,而躲在四周的乞丐也目光不善的盯着马背上的溪云。
对于跟在身后的两个黑衣武士,溪云早就发现了,只是一直没有理会。
帝都是儒家的地盘,在这里,一切都得讲求礼仪,这里的每一个人说话时都带着言外之意,在儒家长期的礼仪教化中,有些人的内心发生了扭曲,在街头对着穷人冷嘲热讽便成为了他们生活中最大的乐趣,而面对比他们厉害的人时,阿谀奉承便成为了他们社会交际的最佳手段。
这里的文人是这样,这里的武士也是这样,武士在帝都的地位本来就低,他们中有些人是通过给别人看家护院而谋求生活,有些则是通过帮一些权贵富豪做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而谋取福利,而跟随在溪云身后的这两个个黑义武士便属于后者。
这类人,平日里游手好闲,穿梭在街头巷尾之间,专门打一些刚进城的陌生人的注意,平民百姓便是他们下手的最好对象,一般的文人他们是不敢动的,当然,那也是在没有足够的金钱诱惑下。
而溪云怀中的金子已经足够他们去冒险了,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时候,当欲望战胜了理智的时候,人会变成野兽。
溪云骑着瘦马慢慢的来到了一家不算很大的客栈中,在伙计鄙夷的目光中掏出了几锭金子,在伙计满脸热情地笑容下,接过了房中的钥匙,摇了摇头,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在这个有钱就是爷,没钱当孙子的城池中,每个人都带着一张无形的面具,变脸的功夫都已经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对于伙计的反应,溪云暗叹了一声,却是没有在意。
在溪云进入客栈不久,两个黑衣武士便尾随来到了客栈中,向伙计打听清楚溪云的房间位置后,便在溪云所在房间的旁边开了一间房。
对于两个黑衣武士,伙计却是没有太敢得罪,倒不是因为畏惧黑衣武士本身,而是畏惧请他们出手的人,一般,黑衣武士的行动都是带着目的性的,而请他们出手的人非富即贵。
“一个土鳖,两个走狗,什么玩意!”
伙计淡淡的看了一眼溪云和黑衣武士的房间,嘀咕了一句,便不再多做理会。
溪云来到房间后,仰头躺在床上,沉思着接下来的事情,按溪云最初的打算,应该先去洛家,找外公学习先天算术,顺便再进入安溪书院,拜访儒家当代大儒夫子,向他学习儒家的浩然正气。
溪云虽然对儒家不怎么感冒,但对于儒家的浩然正气却是相当感兴趣的,据说只要精通了儒家经典,养出浩然正气,凝练出胸中日月,就可以做到外邪不侵,百达通灵,很是神奇。
而且,儒家养出的浩然正气不同于天地灵气,而是养的自身之气,胸中一股阳刚气,可以诛邪驱鬼,让邪魔退避,这也是为何当年,儒家创始人可以凭借一介凡体就可以诛杀达到灵境三阶的血狐,逼退入侵安溪的邪修。
对于儒家的浩然正气,溪云是势在必得的,不说对付邪修,就是将来对付邪界,溪云感觉浩然正气说不定也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的,只是,帝都的人性让溪云觉得,要学到浩然正气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先不说夫子能不能教自己,就是身为朝中钦天监的那位舅舅肯不肯认自己这个穷酸的外甥都不一定,还有那位据说脾气非常古怪的外公。
虽说夫子和外公应该不会像站在街头恶语嘲讽的那帮路人,但在没有见到真人前,溪云也没有把握可以被他们接受自己,毕竟,在帝都生活久了,每个人的脸上都会自然而然的套上一张隐形的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