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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镜像(01)(1 / 1)

第六十七章镜像(01)

花鸟鱼宠市场门口的小木屋已经被拆了,零散的木头、砖石、家具乱七八糟堆了一地,像一座隆起的垃圾山。店里的鲜花全部枯萎了,芳香不再,和腐烂的水果混在一起,发出熏人的臭味。原本放在小木屋外的秋千歪倒在垃圾边,秋千链断了,秋千板不知被谁泼了漆,隐约可见写得张牙舞爪的字——

贱人、小三。

何逸桃充满浪漫气息的花店,与她本人一道香消玉殒了。

花崇与柳至秦开车来到市场时,工人们正在作业,市场管理人员心急火燎地催促:“赶紧运出去扔掉,这些垃圾都堆这儿多少天了,你们管拆不管清理吗?”

催促完又抱怨道:“真是倒霉,摊上这么件事儿,谁他妈签的字让何逸桃那贱女人在这门口做生意?”

已经是夏天,即便是上午,温度也有些灼人,一名工人擦着额头的汗,大声喊:“黄主任,这些木料全部运走吗?”

“不运走留着让人来泼漆吗?”被唤作“黄主任”的中年秃顶男人气冲冲地吼:“全部运走,那贱女人的东西一件也别留下!真他妈晦气!”

“好叻!”工人指挥着汗流浃背的工友们,扛起木料往货车上搬。

黄主任叉腰站在一边,仍在喋喋不休:“我们市场做正经生意,我当初就说,不能和何逸桃这种人品有问题、来路不明的女人合作。都不听我的!这下好了吧?擦屁股又是我的事!”

花崇认得这位黄主任,此时从他身边路过,将他的话听得清清楚楚,不免感到无语。

柳至秦听他“啧”了一声,问:“怎么了?”

“这个黄主任,我以前见他对何逸桃点头哈腰,跟条哈巴狗似的。”花崇说:“就去年何逸桃刚走红那会儿。”

柳至秦会意,“人人都是事后诸葛亮。”

“树倒猢狲散。何逸桃这是花谢裙臣散。”花崇向后看了看,黄主任还在骂骂咧咧,“这人心术不正,当初还打过何逸桃的主意,被何逸桃拒绝了,看样子一直心怀愤恨。”

“这你都知道?”

“听来的呗。”

柳至秦挑眉,“花队,你也会听八卦啊?”

花崇驻足,“我这不叫听八卦,叫善于收集街头巷尾的消息。”

“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没判断力就只是听八卦,像我这样有判断力的,自然就是收集消息了。”

柳至秦眼尾微弯,“真会说。”

“那必须的。”花崇继续朝前走,“口才不好,怎么当领导?”

“我们花领导,不仅口才好,业务能力也过硬。”柳至秦笑着夸,“长得也一表人……”

“停停停停!”花崇连忙道:“打住!领导就领导,别在前面加个‘花’。听上去像那什么叫花子领导。”

柳至秦忍俊不禁,又道:“可天下领导那么多,单是叫领导,谁知道是哪个领导?”

花崇脱口而出:“你还有几个领导?”

柳至秦微怔,旋即温和地笑道:“只有你一个。”

花崇本是嘴快,话已出口才后知后觉发现有点奇怪,但蹦出的话又不能吃回去,只得装作若无其事,哪知柳至秦老老实实接了这么一句,眼神还深邃得特别勾人。

他愣了一瞬,在那一瞬里,心跳迅速加快,耳根轰轰发热,一股奇妙的感觉在胸腔里游走。

“走吧领导。”柳至秦的声音将他拉回神,“二娃还在等我们。”

“嗯,好。”他忽地垂下头,快步向前,风从耳边拂过,也没把那从心头烧上来的热度吹散。

市场和平常一样热闹,并未因为发生了凶杀案而阴沉下去。但以前店主们各聊各的私事,如今统一了话题,聊的全是何逸桃的死,以及她生前和富商们的桃色新闻。

“女人与性”仿佛是市井之民永恒不变的关注点。

“管理者们在搞‘去何逸桃化’,店主们却孜孜不倦地议论她。”柳至秦说:“黄主任知道了,八成要被气死。”

“身边出了这么大件事,够得他们聊上一个月了。”花崇摇摇头,瞥见一处大门紧闭的宠物店。

他停下脚步,抬头看着宠物店门上的大字:燕子家de宝贝。

上午是市场生意最好的时候,所有店铺上午都会开门。这家店周围热闹非凡,唯独它关门谢客,铝合金门把上还挂了一块纸板,写着“本店转让”。

“这是梁燕子的店吧。”柳至秦说:“上次咱们还进去逗过小狗。”

“是啊。”花崇唇角轻轻一撇,想起上回自己来时,还送了梁燕子一盆茉莉。那时梁燕子笑得喜气洋洋,全然不似接受问询时的憔悴样。

“一桩命案,改变的何止一个人的命运。”柳至秦轻吸口气,“对她来说,这地方可能已经待不下去了吧。”

“换个地方也好,免得流言蜚语缠身。”花崇说完语气一换,“我有点近乡情怯怎么办?”

“近乡情怯?”柳至秦不解,“近什么乡?怯什么情?”

“前面不就是‘佳佳萌宠’了吗?二娃在里面。”花崇放慢脚步,“我应该领养它,是不是?”

“它情况比较特殊,如果谁都不要它,它会被处理掉。”

花崇长叹一声,“人作的孽,非要狗受罪,楚皎真他妈不是个东西。”

“先去看看吧,如果实在不想养……”

“我不讨厌狗。”花崇打断,“我只是没有精力照顾好这种需要陪伴的小动物。”

柳至秦“嗯”了一声,以示自己明白,“所以你只养花弄草。”

“还养死了不少。”花崇微皱起眉,眸子迎着夏天的阳光,像颗晶莹剔透的珠子。

老板正站在店门外与人闲聊,一眼就看到了他们,像遇见救星似的激动挥手,“终于把你们盼来了!二娃就在里面!”

说完,又冲里面吼:“二娃!二娃!你爸爸来接你了!”

花崇:“……”

柳至秦也没想到老板一个中年大叔,出口就是“你爸爸”,嘴角抽搐了一下,拍着花崇的手臂道:“走吧爸爸。”

花崇瞪了他一眼。

二娃被关在笼子里,已经是成年德牧的模样,却因为受了罪,体型比正常大德牧小了一圈,毛色也不光亮,有气无力地趴着,两个本该立起来的耳朵只有一个半立着,另一个像兔子耳朵一样软软地耷在眼睛边。

花崇走进店里,它先是缓慢地抬起头,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在花崇脸上逡巡,在意识到是谁来了时,突然站了起来,兴奋地又叫又蹦,尾巴摇成了影子,好像突然有了精神,将狭小的笼子撞得哐当作响。

花崇蓦地觉得有些心酸。二娃是他看着长大的,他来市场的次数不多,但二娃一直很喜欢他,一见到他就闹个不停。那天在楚皎的租屋,二娃染上消化道疾病,不吃不喝,躺在一堆污迹中,差一点就死了。他还记得自己将站不起来的二娃抱进怀里时,二娃湿漉漉的双眼紧紧盯着他,喉咙里发出委屈的呜鸣,好像在说——你终于来救我了。

他救了它,现在怎能不要它?

老板打开笼子,二娃急不可耐地冲了出来,大约因为在笼子里趴了太久,腿脚发虚,刚跑几步,就摔了一跤。

花崇连忙上前,二娃却已经爬了起来,跑到他脚边,脑袋用力蹭着他的腿。

他蹲下来,捧着二娃的脸,安抚道:“好了好了。”

二娃不停摇着尾巴,仿佛正使劲浑身解数讨好他。他轻轻挠着二娃的脖子,心里感慨万千。

德牧是最聪明、最威猛的犬,当年在西北,队上就有几十只作战德牧,他深知这种犬发起威来有多厉害。

而现在,二娃却为了不被抛弃,像只乖顺的宠物一样黏着他,生怕他说一句“不要你”。

老板站在一旁唾沫横飞,“你们就收了他吧!我一分钱都不要你们出。它的病已经治好了,治病的费用我也不找你们要。今后它要是又生病了,我负责联系最好的医生!哎,花队,这件事你是最清楚的,二娃他是连环杀手的狗,谁还敢要啊?我本来想放在店里养着,但我老婆不准,硬给我说不吉利,我也没办法。它跟其他小型犬不一样,其他小型犬实在没人要,还可以当个流浪犬。它不行啊,它是猛犬,一旦成了流浪犬,马上就会被打死。”

柳至秦说:“我们知道。”

“所以你们就把它带回去吧!”老板急忙说:“我这儿还有很多狗粮。这样,如果你们愿意收养它,我送一个棉窝、一根牵引绳、一季度的狗粮给你们!”

花崇站起身,二娃以为他要走,立即站起来,抱住他的腿。

他拍了拍二娃的头,看向老板,“棉窝、牵引绳、狗粮我能负担,你不必送给我。”

二娃好像听懂了,侧脸贴在他腿上,一动不动。

“你愿意接走它了?”老板喜出望外。

“但我有个条件。”花崇说。

老板生怕生变,“什么?你说。”

“我是警察,这你是知道的。如果我因为出差而实在无法照顾二娃,希望你能允许我将它寄养在你这里。时间不会太长,顶多几天。”

“没问题没问题!”老板长出一口气,笑逐颜开,“那咱们就说定了?你们今天就接它走?”

花崇低下头,对二娃笑了笑,“嗯,今天就带它回家。”

老板高兴极了,抱来一大袋未拆封的狗粮,“这袋算我送给二娃的,哎,它是在我家出生的,要是没遇上这种事……”

柳至秦接过狗粮,笑道:“谢谢,以后寄养时还要麻烦你。”

老板脸色微变,很快恢复笑容,“应该的应该的!”

花崇让二娃自己挑牵引绳,二娃寸步不离地跟着他,十分敷衍地咬了一条粉红色的。

“就这?”花崇额角跳了跳,“这不是萨摩耶的狗链子吗?”

“德牧也行,德牧也行!”老板说:“说不定二娃有一颗公主心!”

柳至秦拿了一条迷彩色,“买两条吧,换着用。”

花崇接过看了看,“行。”

买好一系列宠物用品,花崇弯腰给二娃穿牵引绳,柳至秦两手提着口袋在一旁看。

老板心头的石头落地,又送了一大袋小玩意儿。

穿好牵引绳,二娃昂首挺胸站在店门口,终于有点猛犬的模样了。

柳至秦摸了摸它立不起来的耳朵,笑道:“如果能立起来,就更帅了。”

它开心地冲柳至秦“嗷”了两声。

花崇拉着绳子,两人一狗离开宠物店,向市场大门处走去,一路上吸引了不少目光。

二娃是凶手的狗这件事早就在市场传遍,生意人大多迷信,都说二娃不吉利,是条“凶犬”,此时见它被接走,少不得议论纷纷。

“看来老板压力也挺大。”花崇说:“怪不得想将二娃脱手。”

“狗又没错,错的是人。把人的错误归咎于狗……”柳至秦说着一顿,斟酌一番用词,“好像有点蠢。”

“什么‘好像’?”花崇拆穿他,“其实你就是想说——这些人真蠢。”

柳至秦笑着否认,“我没这么说。”

“你心里这么想。”

“我冤枉。”

花崇好笑,“小柳哥,我发现你装无辜很有一套啊。”

“领导谬赞。”

花崇晃了晃绳子,故作声势,“二娃,咬他。”

二娃正兴高采烈往前面蹦,两只软趴趴的耳朵滑稽地晃来晃去,闻声立马站住,颇像训练有素的警犬。

但这“警犬”的耳朵实在太没气势了,花崇顿时笑场,“太蠢了。”

“我们得想办法,帮它把耳朵立起来。立耳是成年德牧的标识,二娃这样……”柳至秦说着也笑了,“的确太蠢了。”

二娃好像听懂了两个人类在嘲笑自己蠢,用力昂了昂头,可惜耳朵不是靠昂头立起来的,它动作太大,一只耳朵“啪”一声拍到了眼睛上,模样看上去更可笑了。

花崇捧腹,甩着绳子说:“别给我丢人现眼了。”

走至市场门口,横七竖八堆着的木料已经被拉走一半。很快,何逸桃在这里存在过的痕迹就会被彻底清除掉。花崇扫了一眼,眼尾幅度极小地往下一垂。

柳至秦问:“现在回去吗?”

“不回去还能去哪?”花崇扯了扯绳子,“这里还有个拖油瓶呢。”

“我的意思是,先回去安顿二娃,还是先去买菜。马上中午了,你不是说想吃猪蹄吗?”

“差点忘了。”花崇拉开后座车门,将二娃撵进去,坐在驾驶座上,“这样吧,你把二娃牵回去,我去菜市场买猪蹄。”

柳至秦扣好安全带,侧过脸,“我牵二娃回去?”

花崇一抛钥匙,“反正都在我家吃饭。你帮我看着它,别让它啃我的花就行。”

柳至秦拿着钥匙,“还是我去买猪蹄吧。”

“我去。”花崇坚持道:“你负责做,我负责买。”

柳至秦看向前方,没再坚持,“行。”

画景小区附近就有个菜市场,花崇下车,柳至秦换到驾驶座上,看着花崇消失在拥挤的人群里,直到被后面的车按喇叭催促,才想起这里不是停车的地方。

兜里放着花崇家的钥匙,开着的是花崇的车,后面还有花崇的狗……

柳至秦想,花崇的全部家当都在他这儿了。

可是自己还在怀疑花崇。

一边怀疑,一边深陷。

一边是无法放下的恨,一边是无法控制的爱。

当年的惊鸿一瞥让他惦记至今,但再惊艳的相逢,也敌不过朝朝暮暮的相处。

20岁的他为花崇着迷,花崇成了他视野里的一道光。但过去的岁月里,这道光与他始终隔着一扇透明的玻璃,他无法碰触。

窗外再温暖,他的周遭也是冷的。

而现在,光融进了他人生的每一处角落。

真实的花崇,远比他记忆里的动人。他能够清晰察觉到,与花崇相处的每一天,自己都在沦陷。

这种沦陷,甚至是不可逆的。

可他心爱的人,却可能与兄长的死有关。

心脏像突然被抓紧,他眼神渐寒,片刻后,沉沉地叹了口气。

“嗷!”二娃趴在椅背上,冲着他的耳朵叫唤。

他回过神,笑容重新出现在唇角,“到家了。”

前段时间忙案子忙得昏天暗地,已经有一阵子没来花崇家。柳至秦牵着二娃,打开门,站在门口踌躇了几秒。

二娃毫不认生地往屋里钻,将他也扯了进去。他想起花崇的嘱咐,连忙换上鞋,赶在二娃之前,拉上阳台与客厅

之间的玻璃门。

“嗷?”二娃的鼻子撞在玻璃门上,不甘心地抬起头,仿佛在质问他为什么要关门。

“你爸爸怕你吃了他的花。”柳至秦解开二娃的牵引绳,对狗弹琴,“不准啃家具,知道吗?”

二娃似懂非懂,歪了歪脑袋。

柳至秦去厨房看了看,冰箱除了几个鸡蛋,就没有别的食材了,提前做准备的计划泡汤,他转身看见二娃正探头探脑地张望,索性把买回来的宠物用品全拿了出来。

棉窝摆在沙发边,狗粮碗和水碗放在墙边。

狗粮打开倒出一些,用夹子封好放在架子上。

二娃“嘎嘣嘎嘣”地吃豆子,尾巴摇得那叫一个圆。

柳至秦靠在桌边想了几秒,又把牵引绳、口水兜、狗毛巾等小物一并收在架子上。

理顺之后,敲门声传来。

花崇回来了。

二娃抛下狗粮,跑去门边摇尾巴。花崇两手不得空,拖鞋还是柳至秦帮拿的。

“它有没有搞破坏?”花崇提着口袋去厨房,瞥见棉窝什么的都摆好了,乐道:“哟,都帮我收拾好了?”

“反正没事。”柳至秦将猪蹄从口袋里拿出来,又把其他菜挨个码好,“玻璃门我关上了,着办。”

“辛苦辛苦!”花崇挽袖子洗手,“那你先忙着,我去浇浇花。”

柳至秦抖开一条围裙系在腰上,“行。”

“走了二娃。”花崇朝守在厨房门边的德牧招手,“带你看看新家。”

脚步声渐远,柳至秦回头看了一眼,忽然有种微妙的感觉。

“新家”两个字,让他心头一悸。

二娃受过伤害,比普通德牧胆啃花啃家具,就是卧室和书房,没有经过允许,它也不敢进去。

花崇站在书房里冲它招手,它站在门口急切地跺脚,迟疑了许久才小心翼翼地走进去。

“你也太怂了。”花崇揉着它的耳朵,轻声说:“既然养了你,我就会好好对你,胆子给我大起来。”

二娃蹭了蹭,“嗷!”

“但不准啃花。”

“嗷!”

“乖。”花崇满意地握了握它的爪子,带着它满屋子溜达。

柳至秦闲下来走去阳台一看,正见花崇用晾衣夹夹着二娃的两只耳朵。

“呜呜!”二娃似乎很难受,又不敢反抗。

“立耳不是这种立法。”柳至秦赶紧将晾衣夹取下来,“你看,你都把它弄痛了。”

“不这么立怎么立?”花崇说:“我在西北那会儿,就见边防部队这么给军犬夹过。”

“那肯定不是这种夹子。德牧立耳有专门的工具,空了我上找一找,你别拿晾衣夹折磨它了。”

花崇笑:“你这么疼它,干脆带回家养去。”

“我那屋是租的,不方便养宠物。”

“我开玩笑,你还当真了。”

二娃看着两人你来我往,似乎在讨论自己,于是兴奋起来,脑袋左摇右晃,一副认真倾听的样子。

“我闻到香味了。”花崇斜着身子往厨房的方向看,“比对面巷子里的蹄花汤都香。”

“是吗?”柳至秦拍了拍围裙,“那你多吃些。”

花崇已经适应了柳至秦的手艺,一尝就赞不绝口。

“花队。”柳至秦语气有些无奈,“你再这样我要飘了。”

“你上次还说你比我重,飘不起来。”

“还记得啊?”

花崇指了指自己太阳穴,“没办法,脑子太好使了。”

洗碗的时候,不知谁的手机响了。

“不是吧?”花崇一惊,“上次洗碗时老陈打电话来说有案子,现在又来?我才休息半天啊!”

“不是老陈。”柳至秦看着来电显示,“徐戡打来的。”

“那你帮我接。”花崇两手都是水,耸了耸肩,示意自己不方便。

柳至秦略有犹豫,还是接了起来。

“花队!”

“我是柳至秦。”

“啊?”

柳至秦只得解释:“花队在洗碗,让我帮忙接一下。找他有什么事吗?”

徐戡愣了半天,语气都变了,“你们……小柳哥,你们……”

柳至秦不明所以,“嗯?”

徐戡大声道:“你们同居了?”

就在这一句从听筒里冲出来之前,柳至秦为了让花崇听到对话内容,刚按了免提。

“嘭”一声响,花崇手里的碗滑到水池里,差点摔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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