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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镜像(02)(1 / 1)

第六十八章镜像(02)

“什么声音?”徐戡问:“碗摔了?”

花崇连忙冲干净手,几乎以夺的方式从柳至秦手中拿过手机,关了免提,粗声道:“喂!”

“你摔碗了?”徐戡狐疑地说。

“小柳哥在我家吃饭。”花崇急着解释,说完又觉得自己简直此地无银三百两。

身后有一道如影随形的目光,不用回头看也知道是谁。他感到心脏正砰砰直跳,脖子像被什么东西烫了一下,开始阵阵发热。

徐戡那声“你们同居了?”说得那么大声,小柳哥肯定听到了。

“同居”这两字仿佛一把钥匙,打开了他心头一扇摇摇欲坠的门,将关在门里的妖魔鬼怪全放了出来。它们吱吱哇哇乱叫,吵得他极其难得地失了措。

徐戡似乎不大相信,但也不是八卦的人,见他言语躲闪,于是话归正题道:“我听说你领养了小男?”

“小男”是楚皎给二娃起的名字。

“它现在叫二娃,不叫小男。”花崇纠正道。

“二娃多难听啊。”徐戡“嗤”了一声。

“哪里难听?它喜欢得很。”花崇踢了根小板凳,本来想坐在阳台上,无奈吃得太撑,还没坐下,就觉得肚子绷得慌,只得作罢,不想却听到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

柳至秦单手拎着一张高脚椅,稳稳地放在小板凳旁边。

花崇刚平复下去的心跳又不得了了。

“坐这里。”柳至秦没事人似的,“你们聊吧,今天的碗我来洗。”

“啊……”花崇感觉自己四肢有些僵硬,脖子上的温度可能已经窜到了脸上。

“我是不是打搅你们了?”徐戡试探着问。

花崇立即“啪”一声合上玻璃门,“你刚才说什么?”

“呃,我是不是打搅你们了?”

“不不,上一句。”

“二娃不好听……”

“二娃好听!”终于接上了正确的话题,花崇松了口气,开始语速极快地讲上午去市场接二娃的事。

徐戡听完,欣慰道:“好歹是一条命,能养就养着吧,它和你也挺有缘的。”

“我倒是想好好养着,不过以后如果要出差,就很麻烦。”花崇坐在高脚椅上,一脚踩着踏杆,一脚支在地上。

也亏得他腿长,不然这种椅子还真不好坐。

徐戡说:“你和小柳哥住得近,实在因为出差不能照顾二娃,让小柳哥帮你照看照看?”

怎么又扯到小柳哥身上去了?花崇说:“纸上谈兵,我出差时他不也跟我一起出差了吗?”

徐戡卡了一下,“嗯,你俩比较亲密。”

花崇:“……”

“出差就带我家里来,我帮你养几天。”徐戡善意地解围。今天他本来就是为了二娃打电话来的。若不是他家已经养了三只宠物犬,实在没办法再养一只,他就已经把二娃领回去了。

花崇说:“你很喜欢它?”

“我留下了它一条命,你说呢?”

花崇想起解剖那件事。如果不是徐戡出面阻止,二娃早就没有命活了。

“你想来看看它吗?”花崇说:“你们法医科今天休息么?”

“休息。”徐戡道:“我今天正好在你们长陆区,下午方便吗?”

花崇下意识隔着玻璃门看向厨房,视角受限,没看到柳至秦的身影。

“方便。”他转过身,“你大概什么时候来,我正好牵二娃去小区的草坪上遛遛。”

“三点左右吧。”徐戡说着笑起来,“不请我上你家坐坐?”

花崇尴尬道:“家里半个多月没收拾了,乱。”

“我随便说说。”徐戡叹气,“那就下午见。”

挂断电话,花崇没有立即离开阳台,而是盯着外面出神。

徐戡这通电话打得他措手不及,一直以来因为忙碌和逃避而被压在心底的东西像初春的嫩芽,突然戳破了头顶的泥土。

他从来不让同事到家里来,习惯性地与所有人保持距离。

唯独在面对柳至秦时,不由自主地卸去了些许防备。

他毫无保留地与柳至秦分析案子,想也不想就将钥匙这种极其私人的东西交给柳至秦,让柳至秦先回来。

若是换一个人,这种事简直不可能发生。

潜意识里,他已经将柳至秦与其他同事区别开来。柳至秦可以随意进出他的家,可以在休息日与他共进午餐,可以一起做寻常同事绝不会做的事。

在徐戡打电话来之前,他甚至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

徐戡想来看看二娃,他下意识就提出在上楼坐坐,他的第一反应也是找借口拒绝。

这对比太明显了,明显得他无法自欺欺人。

于他来讲,柳至秦就是不一样的。

右手缓慢挪至心口,掌心感受着心脏的跃动。徐戡那句“你们同居了?”在耳边挥之不去。

他甩了甩头,不可告人的念头却没有消退。

“同居”是什么意思,他一个大龄未婚男青年,自然是明白的。徐戡说他与柳至秦在同居,他若是心里半点不虚,大可以不慌不忙地否认,甚至还可以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

可问题就在于,他心头是虚的。

对柳至秦是什么感情?

说不好。

柳至秦和他一样,是个男人。

想到这里,他微蹙起眉。

如果对柳至秦的感情是喜欢,他倒是不介意性别,追一追也未尝不可。

可是小柳哥会不会接受?

最关键的是,他现在不太敢踏足一段感情。

那件事没有解决,那些看不见的阴影没有消散,他无法放任自己去追逐情爱。

算了。他呼出一口气,双手捂了捂脸,确定脸颊脖颈的红晕已经褪去,才推开了玻璃门。

柳至秦已经将厨房收拾好了,问:“徐戡有事?”

“他下午来看二娃。”花崇已经恢复如常,“你下午有什么安排?”

“没有。”柳至秦还未摘下围裙,看上去比花崇更像这屋子里的主人。

“他3点多才到,你要没事,就待在我这里?”

柳至秦一边解围裙一边说:“不耽误你正事的话。”

“我要有什么正事,现在不是在局里,就是在现场,怎么会待在家里?”

“也对。那我就不回去了,反正晚上还得再蹭你一顿饭。”

花崇唇角不自觉地向上扬,他自己都没意识到。

二娃大约是累了,趴在棉窝里睡午觉,睡相很老实,一点不像猛犬。

柳至秦从棉窝边路过,突然想起以前和花崇挤在休息室那张床上补眠的情形。

和二娃比,花崇的睡相差多了,倒不是丑,就是太霸道,一个人霸占着大半张床,半夜还要扯被子。

花崇洗好在菜市场买的红提,放在果盘里,招呼道:“饭后吃点水果。”

柳至秦打开电视,随便调了个台,两人便开始边吃水果边聊天。

气氛相当融洽——若是不管各自心头那些藏着不语心思的话。

“徐戡有没有说《永夜闪耀处》什么时候能正式上市?”红提的皮不好剥,柳至秦剥一颗的时间,花崇已经连皮带籽吃了三颗。

“不太清楚。他只说快了,没说具体时间。”花崇又拿起一颗往嘴里放,“我估计不会迟,因为出版社得考虑最优价值,现在案子的热度还在,上一天到晚热议络暴力,他们肯定希望尽早上市。”

柳至秦点头,“手。”

花崇一愣,“嗯?”

柳至秦将剥好的红提递过去,“尝尝没皮的。”

花崇呼吸略微一紧,接过来,动作有些僵硬地放到嘴里。

柳至秦继续剥,花崇说:“你别给我剥了,我自己……”

“我给自己剥。”柳至秦说。

“……”花崇立即给自己修台阶:“你嫌我吃太快,抢了你的份儿?”

柳至秦笑起来,“我至于吗?”

花崇不好意思再连皮带籽吞了,也慢悠悠地剥起皮,问:“怎么突然想起问书的事?”

“我在想,等书出版了,傅许欢是不是就会出现?”柳至秦十指修长,沾了红提的汁水,看上去很漂亮。

花崇盯着看了一会儿,“是因为封面上写了‘小欢’吗?”

“嗯。”柳至秦说:“他一定会想——署名为什么有我?”

“一旦他入境,沈队他们就不会放过他。”

“不一定。”柳至秦摇头,“他的个人档案已经改得面目全非,如果他一意躲避,特别行动队可能会束手无策。”

“但他既然想知道《永夜》上为什么有他的名字,就必然露出破绽。”花崇从容道:“他会冒险去泽城,找林骁飞的母亲。”

柳至秦默了默,“的确如此。如果他真的出现了,我们就将信交给他,线索交给沈队。至于他怎么选择,沈队怎么选择,就和我们没有关系了。”

花崇笑:“我们这态度,可真不像优秀警察。”

“所以只能关起门来说。”柳至秦吃了几颗就饱了,手指却没有停下来,剥好的红提全放在花崇面前。

花崇想着案子,注意力不在红提上,拿起剥好的就吃,半天才发现,自己吃的都是柳至秦给剥的。

“哎,小柳哥你真是……”在某个词语又险些吐出时,他刹了车,拿起一颗没剥皮的红提堵住自己的嘴。

“真是什么?”柳至秦问。

真是个好媳妇——花

崇心里如此想着,嘴上道:“真是心灵手巧!”

柳至秦叹气,“花队。”

“啊?”

“你别是又在心里吐槽我是‘媳妇’吧?”

花崇差点被呛住,“你想到哪里去了!”

“剥个葡萄而已,又不是只有媳妇才能剥葡萄。”

“你剥的是提子。”花崇重点完全偏了。

“好吧,提子。”柳至秦说:“还要吗?”

花崇觉得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如此窘迫过了,遂站起身,“不吃了,你自己吃。”

柳至秦收了果盘,蹲在沙发边摸二娃的头。

心里有鬼的感觉太糟糕了,花崇躲去阳台浇花,盼着徐戡赶紧来。

可徐戡真到了,他又有点不是滋味。

休息日,照他的习惯,是不见同事的。但如今,柳至秦这个“同事”和他之间已经不是“见一见”这么简单了。

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们生活在一起。

徐戡没有上楼,带了几大包进口精品狗粮来,跟花崇交待了半天养狗注意事项。二娃由柳至秦牵着,满草坪疯跑。

聊了一会儿,徐戡说:“中午你在洗碗,我还以为你们在一起了。”

花崇气一提,打着哈哈:“这玩笑不能乱开,我们只是住得近,休息日搭伙吃饭而已。”

徐戡点点头,“花队,你没考虑过找个人一起过日子吗?”

“和你吗?”花崇倒是不介意开徐戡的玩笑,毕竟心里坦坦荡荡的,没那心思,所以再没谱的话也说得出来。

“我跟你说正事,你和我开玩笑。”徐戡说:“我们这都搭档好几年了,像是能一起过日子的人吗?”

“不像。”花崇笑了笑,看着越跑越远的柳至秦和二娃,轻声说:“我这不是还没遇上合适的人吗,工作也忙……”

心里一个声音却道:明明已经遇上了。

“你找的理由和我应付我爸妈的理由一样。”徐戡挠了挠鼻梁,“算了,我自己也还单着,就不劝你了。不过……”

“嗯?不过什么?”

“不过我真觉得,你和小柳哥挺好的。”

花崇心里那张鼓,又开始轰隆隆地捶起来。

徐戡点到为止,见柳至秦牵着二娃回来了,便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和二娃玩了一会儿,就告辞离开。

花崇却没法平静下来。

若说中午那会儿,是他自己悄悄琢磨,现在则是被旁观者挑明——你俩挺好。

连旁人都看出他们之间来的那些电了。

晚餐吃的是中午剩下的,柳至秦坐了一会儿就回去了。花崇呆坐在沙发上,脑子几近放空。

他不是二十出头的小年轻,需要花很多时间问自己喜欢还是不喜欢。他看得清自己的内心,毫无疑问,对柳至秦,他有感觉。他甚至能察觉到,柳至秦对他也很特别。

年轻人喜欢追求热热闹闹、甜得发腻的恋情,他只想找个人来凑合着过日子,柳至秦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轻易接受自己对一个男人有了天下独一份的感情,他自己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毕竟在感情上“空仓”多年,念书时坠入爱河,对象还是警校的女同学。

这些年经历了许多,性子有了几分改变,连取向也变了?

可想想喜欢上的男人是柳至秦,似乎又没有那么不可思议。

他抹了把脸,觉得自己有点魔怔了。

——?

想法一旦冒了头,就很难压下去,他起身朝阳台走去,被吹了一脸夏天傍晚的热风。

脑子好像更热了。

暂时还不能袒露心迹,毕竟肩上还扛着重要的事。但是试着相处似乎也不错,如果柳至秦也有那方面的意思,将来等那件事彻底解决了,说不定就可以……

他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阳台上茉莉花开了,随风晃动,香味格外浓郁。

茉莉花是白色的,小小的一朵,他垂眸一看,眼神却暗了下去。

白色的花朵,令他想到了葬礼上的白花,想到了牺牲的队友。

西北莎城发生的事像一堵绵延无际的墙,而他找不到绕开的方法。

花洒喷出没有温度的水,溅出一片朦胧的水雾。

柳至秦仰面站在水雾里,仍有水珠砸在脸与胸膛上。

他用手,纾解着压抑多时的焦灼。

对花崇的肖想像一团包不住的火,在他胸口熊熊燃烧。只要与花崇在一起,他就情不自禁想靠拢,想待花崇好。做花崇想吃的菜是,给花崇拿高脚椅是,帮花崇剥红提也是。动作时常快过思考,像个默契的、无微不至的恋人。

他动作越来越快,眉心紧紧拧起,双唇抿成刀锋一样锋利的线,额角与背脊渗出的汗顷刻间被冷水冲

掉。

但冷水浇不灭燎原的念想。

他的呼吸渐渐变得粗重,释放时,他沉声唤道:“花崇……”

这名字像一枚泛着冷光的针,迅速往他心尖一扎。

他肩背猛地一颤,神智归拢,赤丨裸的胸膛大幅度地起伏。

近来,他经常忘记离开信息战小组,调来洛城的目的。

花崇简直是一碗药效奇佳的**汤,让他不由自主地忘记重要的事。

害死兄长的那拨人潜伏在洛城,花崇与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破釜沉舟来到重案组,不是为了追逐20岁时萌生的爱情。

如果花崇是无辜的,他不能将花崇拖下水;

如果花崇站在他的对立面,他只能亲手斩断所有情丨欲。

横竖,感情都不是他现在应该考虑的事。

但日日相处,朝夕与共,凡人又怎么放得下执念?

今天在花崇家里做饭,看花崇逗弄二娃,他甚至觉得,就这么过下去也不错,平凡简单,没有仇恨,也没有恐惧。

从浴室出来,他走去阳台,将放在阴凉处的石斛搬到花架上。

石斛经不住晒,夏天阳光太辣,若是长时间晾在向阳处,很快就会干死。所以他一早一晚都得搬一次,若是有空,再擦一擦叶片上积蓄的灰尘。

暑气正在夜色里消减,他摘了一片叶子,泡进滚烫的开水里。

石斛明目,偶尔泡一片喝,对眼睛有好处——这是小时候兄长告诉他的。他端着茶杯走进书房,在键盘上点了点。

配置极高的电脑正安稳地运行着数个自编程序,无数信息流被过滤,部分被截取、筛选。

他单手撑在桌沿,迅速浏览,未发现重要信息。

这时,音箱发出一声柔和的“叮”,是个非常普通的提示音,他的眉间却本能地一蹙。

花崇的家用电脑开机了。

对他来讲,在花崇的电脑上留下后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简单到连最基础的伪装程序都不必启用。

刚到洛城时,他就这么做了。

那时他以为,只要监控着花崇的电脑和通讯,就能轻易找出花崇与那些人之间的秘密,但是事与愿违,花崇的通讯记录干干净净,回家很少开电脑,偶尔开一回,不是查看养花指南,就是玩几盘游戏。

看上去,花崇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但他过去截取的情报也绝对不会错。

花崇曾经尝试联系那些人。五年前的事,花崇摘不开干系。

书房只开了一盏并不明亮的灯,他支着下巴,面无表情地看着显示屏。

花崇今晚没有搜养花指南,搜的是养狗指南。那么无聊的内容,他竟然跟着从头看到了尾。

不久,花崇关掉电脑。

他心里陡生浅淡的负罪感——事实上,每次监视花崇之后,他都会有负罪感。

身为信息战小组的前成员,他入侵、监控过无数人,截取的信息数不胜数,但唯有对花崇,他感到内疚。

原因无它,花崇是他的心上人。

内心深处,他希望与花崇平等相处。这种平等并非单只社会地位,还有信息对等。

可现在,花崇在做什么,他知道,而他在做什么,花崇不知道。

他觉得自己早晚要被左右矛盾的情绪撕碎。

放在一旁的手机嗡嗡震响,他拿起一看,是花崇。

这个时间?

他有些意外,接起之前清了清嗓子,声音捎上了些许笑意。

“花队。”

“没睡吧?”花崇的声音那么近,若有若无地挠着他的耳膜。

他将手机稍稍拿远,又像舍不得似的,很快便拿了回来。

平时说话不会有这种感觉,唯有打电话时,他会觉得,喜欢的人正贴在自己耳边倾述。

“还早,没睡。”他呼出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与往常无异,“怎么了?”

“忘了跟你说,重案组这边有个规矩,就是平时没有案子忙的时候,队员要么去其他组帮忙,要么去特警支队那边参加基础训练。”花崇说。

柳至秦早前听说过这个规定,上次孟小琴的案子忙完之后,一些同事就从重案组失踪了几天,但那时他还算新人,没谁跟他提什么要求,而花崇得时刻坐镇重案组,他便哪里也没去,一直与花崇待在一起。

这回看来是逃不掉了。

“刑侦支队其他小组处理的都是小案子,我想了一下,你去的话有些大材小用了。”花崇建议道:“要不这样,我们去特警支队练练枪法和格斗。毕竟有的嫌疑人比较凶悍,特殊情况下,如果特警没能赶来支援,就得我们亲自上阵。”

“我们?”柳至秦问。

“嗯,我们。”花崇笑:“小柳哥,我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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